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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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 交易编号 | GSHTYGJY-2022-00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厚莉莉 | 联系电话 | 151*****12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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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7-1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7-15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7-1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7-1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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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001 | 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
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录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购单位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委托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公告编号:GSHTYGJY-2022-005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1.采购内容:采购高清会议录播主机1台,高清云台摄像机2台、HDBaseT延长器2对、全数字网络DSP会议处理器1台、CAT5全数字讨论代表单元12个;数字会议网络分路器6个。(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4.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本项目共一个包,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总金额:¥12.20万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元整);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免税企业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投标报名:2022年0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5日17时00分。
2.资质审核时间:2022年0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5日17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2年07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15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凉市灵台县南环路溪河大道290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98*****788
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7号楼1楼
联系人:常永华
联系电话:0933-*******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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