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磋商公告-HDZB-2021-0307。

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磋商公告-HDZB-2021-0307。

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委托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皋兰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以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DZB-2021-0307。

项目概况:要求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的监督及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等与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税收政策规定,为皋兰县税务局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完成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及其他工作。目前达到应清算、可清算条件的项目共38个,清算建筑面积约308万平米。本项目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兰税办发【2019】55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内容:入围合格供应商5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执业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wenshu.htlm)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不予进入后续评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9:00-12:00、14:00-17:30,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送达至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税务局家属院3号楼2单元704室(附委托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于2021年5月28日17:30前将资料送达)。2021年5月28日报名结束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磋商文件同步发送给全部有意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邮件后须及时回复,以免纠纷。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留代理机构存档。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

递交地点: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658号皋兰县税务局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资料须装订成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官网http://gansu.chinatax.gov.cn/col/col160/index.html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658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税务局家属院3号楼2单元704室

联 系 人:杨工 石工

联系电话:182****2854 139****3669

电子邮件:113****9068@qq.com 139****3669@139.com

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

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最多委派两人参加投标。

2021年0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增值税清 审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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