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垃圾处理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垃圾处理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目前,《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温泉县查干屯格乡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315万元,地方自筹5万元。建设地点: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北部距离该乡2km处的未利用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18′07.07″,北纬4503′07.34″。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近期(2020年)处理能力为13t/d,远期(2030年)处理能力为15t/d。 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工程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中垃圾填埋场工程为主体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防洪工程、垃圾坝工程、场地衬里防渗层、清污导流系统、场地导气系统、填埋场地封场;配套工程包括场内道路、填埋机械设备、渗滤液收集处理回喷设施、供配电、通讯等。二、选址可行性结论 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查干屯格乡北部距离该乡2km处的未利用地。该场址选址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选址要求。三、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1、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场地平整及地基处理等土方工程将产生大量扬尘,材料的运输、堆放及施工过程也有扬尘产生,随风飞扬后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除含有少量的油污和泥砂外,基本没有其它污染指标,生活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噪声:以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为主,这些噪声声压级在90dB(A)左右,昼间施工机械影响范围为100m,夜间影响范围为300m。
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弃土在随意堆放的情况下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运输道路的开通、场地清基、垃圾坝和防洪沟等工程的施工将破坏项目区原有的地表和植被,周边的植被也可能因施工人员的践踏、施工机械的碾压而被破坏。2、运营期 废气:垃圾填埋场运行过程中排放的CH4和CO2、NH3、H2S等气体以及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和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垃圾填埋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和管理区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
噪声:填埋场机械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垃圾运输车辆对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占用土地引起的生态格局和景观格局的变化,以及运输、填埋作业和工作人员的日常活动等人为因素对处理场场区动植物的干扰。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
废气:在施工场地,对露天堆放的散装建筑材料要加盖篷布;对运输散装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并加强对其管理;对施工场地勤洒水,以降低扬尘、粉尘的产生量。
废水:对施工机械废水,可在施工区设置简易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对生活污水,施工区设置简易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用于场区绿化。
固废:施工期间,场地平整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挖方量,多余土方一部分用于垃圾坝、分区坝等的修筑,一部分可就近堆于场侧堆土场,供运营期日常垃圾填埋覆盖及场地封场用土。
噪声: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注意选择多余土方的堆放场地,开挖土方应实行分层堆放与利用。
2、运营期
废气:处理场建立由导气石笼、收集管等组成的气体导出、收集及其处理系统。垃圾场填埋作业中严格执行分层、分单元的逐日覆土制度,夏季增洒防腐剂和除臭剂。
废水:渗滤液汇集于收集系统并排至渗滤液调节池,经采取消毒、除臭等措施后由吸污车回运至填埋场自然蒸发,不对外排放。由于环卫站设置于查干屯格乡东南角,因此生产、生活废水可排入排水管网。 噪声:在填埋作业机械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声、隔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绿化,利用绿化物种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运营期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送至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外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垃圾场最终的填埋平台及边坡上及时种植灌木和草,防止覆盖土的裸露。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垃圾填埋场选址符合查干屯格乡总体规划,不在当地饮用水源等需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基本合理。工程采用的卫生填埋工艺,属国家鼓励类垃圾处理工艺,填埋场具备了相应的库容,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要求。填埋场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能够有效控制污染。
据此,本环评认为该拟建工程是查干屯格乡改善当地环境的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查干屯格乡人民的生活环境,并优化投资环境,对促进查干屯格乡社会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环保角度评价,该拟建工程实施后利远大于弊,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必要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时请注意: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看法或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温泉县查干屯格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温泉县查干屯格乡邮政编码:833503
联系人:闫红军 联系电话:158*****222
2、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11楼邮政编码:830011联系人:李姝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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