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博物馆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随州市博物馆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下达函随财采计 [2014] 349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现就“随州市博物馆亮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博物馆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

三、采购内容:随州市博物馆亮化工程施工,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有效的证件;

3、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6、供应商及拟派的建造师近3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同时提供可核查的采购方联系方式以供备查;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8、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机电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⑧拟派本项目班子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度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⑨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15:00分,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黄永青

联系电话:138*****917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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