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彩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全彩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4]402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用询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2
三、采购内容:P5高清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2m2
四、供应商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产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供应商所报LED显示屏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所投产品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ROSH质量环境认证书以及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E电气安全认证书、FCC电磁防护认证书等;
5.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供应商在本市内必须有稳定的可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7. 供应商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
8. 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9 日至2014年12月
15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⑤产品授权书(是代理商的须提供);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书证明资料);⑦供应商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2、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报价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15:0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报价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彭旭蒸
联系电话:139*****029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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