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品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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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
品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102-20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品询
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艾特
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品
询比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品
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机电产品
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
(2)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须具有所参与合同包对应关键设备厂商授权书。
3.2业绩要求供应商供应同类设备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基本业绩数量。
关键设备名称:电缆:基本业绩数量:20km:
关键设备名称:19寸标准机柜:基本业绩数量:20套。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间,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
的己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关键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3日08时30分到2022年07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
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
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
准)发送到采购代理邮箱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02报名材料单位名
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
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3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采购文
151
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银行账号:
632972816(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
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取消省
界收费站机电产品询比采购已由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
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
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
施罗针田段机电工程项目取消省界收费站专业分包项目机电产品,选取设备供应商。
(2)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交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至恩施罗针田段机电工
程项目取消省界收费站专业分包项目:
关键设备名称:电缆19寸标准机柜。
3.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三楼310会议室,接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4-22564554。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
应保证包装牢固以免破损,文件外层包裹写明本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电话,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以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Injttz.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4-67996971
电子邮件:chenhyInats.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2000165>
(盖章)

标签: 机电产品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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