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仿古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其中铺装面积为1550m2、场地硬化300m2,种植绿化面积为1400m2。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虞山街道大湖甸村
2.1.2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对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25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工程测量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9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10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7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国创常熟田景观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现场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古建筑门楼牌1个、仿古龙舟元素浮雕2座、景墙浮雕50m2、仿古步道1550m2、仿古路灯54套、特色绿化小品等。
2.2.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检测、评审、报批、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申请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的规定:申请人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6.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申请人于2022-7-13(至)2022-7-18(星期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近一年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所提供社保证明上需要有可以校验的路径(二维码、网址或其他路径)便于核实信息真伪)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提供)。
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2年7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常熟市寺路街11号
联系人:尹旭东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
联系人:王裕
电话:0512-********
10.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7-13(至)2022-7-18
11.其他说明: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户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11.2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11.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开标区域签到时,会有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身份证、“苏康码”,未出示或者迟到缺席视同放弃投标。
11.4参加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并配合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11.5根据虞山街道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街道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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