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联络通道及泵站工程供应商准入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轨道交通新一轮建设全面实施,为优化集团招标采购行为,依据国家《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在上海轨道交通领域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对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联络通道及泵站工程供应商的进行准入管理,合格的单位纳入申通集团《供应商准入管理办法》(沪地铁[2015]276号文),集团对入库的供应商进行统筹管理。
一、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有兴趣的单位参与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联络通道及泵站工程供应商准入管理项目投标。
二、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三、招标范围
3.1工程范围
依据上海十四五(2021-2025)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规划,目前在建及新建线路项目共有14个,主要包括2号线西延伸、13号线西延伸、18号线二期、崇明线、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19号线一期、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东延伸、19号线北延伸、20号线一期东延伸、12号线西延伸、13号线东延伸、15号线南延伸。
3.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盾构区间联络通道、或为联络通道及泵站、或为单侧泵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4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5 信用资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因不良问题被要求整改或限制投标的情况,未发生过因重大质量事故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6 其它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7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五、评审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按评标办法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通过公示后,入围供应商准入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7月18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城市轨道交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证明生产能力、信用资信的承诺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8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8月4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4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递交标书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身份,现场进行抗原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开评标室。投标人须预留充分的现场身份核验及防疫相关核验工作时间,因上述事宜导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单位有权视疫情发展情况,随时采取调整措施(包括延期、终止等)。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
联 系 人:赵倩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紫航、曹国俊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