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检验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三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检验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询价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
采 购 人: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23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内容: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3)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4)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3、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下载询价采购项目文件。(见附件)
4、资格审查: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的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5、询价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14:00时整,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12款。
6、报名方式:供应商请于12月15日13:00-13:59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并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14:00时整
8、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5日14:00时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9、本邀请书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和鞍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0、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 冰电话:****-*******
冯莹电话:****-*******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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