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亮化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亮化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亮化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亮化设备材料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亮化设备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20210612001

3、项目内容:临淄区太公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所有亮化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详见招标清单)

4、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

5、供货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配备充足的人员及合理的分工、安排合理的供货运输进度、验收积极配合,并提供详细、可行的供货组织方案。

6、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详细、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货物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11日8点30分2021年630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77号

3、方式:1现场报名。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各投标人必须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71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里2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693208645

2、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电    话:18615107788

邮    箱:sdjinrun@sina.com

3.监督机构

名 称:淄博齐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61-1号

联系方式:0533-7214899

名 称:淄博市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

联系方式:0533-71821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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