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07-1316:22:56

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07-1316:22:56

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2ZNTX******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场址占地面积共计约4673.4 亩,包含南北两个区域,区域间直线距离约1.2km,两个区域场址中心坐标分别为E 106°34′29.15″,N 37°12′4.36″;E106°33′57.63″,N 37°13′27.53″。场区西侧有S203 省道通过,场址与主干道间有乡村道路连接,对外交通相对便利。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交流侧规划装机规模为170MWp,直流侧实际装机规模为200.*****MWp,共建设54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采用545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固定式、固定可调式支架方案,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为2台10万MVA,升压站以1回110kV 架空线路接入泉眼330kV升压站。

110kV送出线路概况:

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110kV线路工程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线路自泉眼变110kV构架14Y出线,至中核同心光伏110kV升压站进线,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推荐选用2×JL/G1A-240/30-24/7钢芯铝绞线,地线推荐采用两根24芯OPGW-10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本期新建110kV线路全长约12.44km(架空线路长12km,钻越电缆线路长0.44km),电缆采用YJLW03-64/110-1*400单芯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预设杆塔3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铁塔29基,单回路耐张铁塔9基,双回路耐张铁塔1基。平均档距307米,平均每公里3.25基,曲折系数1.22,走廊内海拔高度1350米~1480米之间。本期中核同心110kV 升压站接泉眼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该间隔位于110kV配电装置西起第五个(14Y)出线间隔,为前期已建成间隔。该间隔内HGIS 设备及基础,户外避雷器设备及支架、基础、构架悬垂绝缘子串,二次设备等前期均已建设完成。线路全线跨越35kV线路1次、电缆钻越宁电投110kV 线路(构架-1#)1次、10kV线路8次,跨越惠新公路1 次、园区公路3 次。全线分一个气象区,设计基本风速27m/s,设计覆冰5mm。(具体架设方案以投标方踏勘设计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外的全部勘察、设计、材料采购、工程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手续办理、征地补偿、竣工验收等;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的支付。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招标方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地质勘察(地质详勘)、地形测绘、勘界,初步设计(含组织审查),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技术文件)、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路径踏勘、廊道清理、路径及塔基占用土地征用及费用缴纳、清赔,塔基施工、线路架设、防洪设施等),以及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水保监理、监测(含验收)、环评方案及施工(含验收)、复垦方案及施工(含验收)、地灾、稳评、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压覆矿、军事、林草(林评)、文物、土地(林草、耕地、园地等)、路径协议等所有专项手续办理及相关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验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永久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主要交叉跨越协调、施工内外部协调等。投运试运行、完工验收(含特殊试验)、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协调工作。

(2)330kV泉眼变对侧间隔工程:工程涉及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及投用,包括但不限于:泉眼330kV对侧配套工程涉及的系统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系统的一、二次系统的设计、配套建设保护、控制、通信等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投运试运行、完工验收(含特殊实验、电能质量测试等所有相关实验)、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协调工作。

(3)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网公司、村集体、村民等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返送电操作协调及费用支出等。送出线路塔基占地及线路通道协调、手续办理、相关报告的出具及验收、赔偿及相关费用缴纳。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建筑物、临建、临时货场等协调及费用支付,障碍物清理补偿,占用民坟区域及各类阻工协调及费用支付、各类民事纠纷处理,现场或进场道路或相关设施的使用赔偿。

备注:为工程顺利推进所需的各类阻工处理的补偿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之内。

(4)本项目所有材料的采购、卸货、场内运输(包括二次搬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辅助工程及现场协调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等工作。

(5)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6)工作界区:本工程与升压站工程分界点为光伏区110/kV升压站门型架外侧绝缘子,(门型架侧绝缘子以外金具、绝缘子、导线等属于送出线路工程)。

2.5 交货地点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中核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至对侧330kV泉眼变电站内。

2.6交货期

计划工期:2022年9月30日前保证线路具备送电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等级送出线路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1个110kV及以上等级送出线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注:如提供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110kV及以上等级送出线路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项目验收证书、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同心韦州镇17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侧工程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2022年07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8月0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帅强

电话:185*****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152*****785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0713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docx
,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北京市,丰台区,上海,吴忠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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