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吴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枣阳市吴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4: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枣阳市吴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吴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环资[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吴店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改建5000㎡/d污水处理厂一座,改建后污水处理厂可持续进水运行,设备相对改造前更节能,运行成本更低,出水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5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1.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污水管网类或污水处理类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提供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3.1.4 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 证。(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1)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安全目标: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无安全生产事故。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 年 7月 14 日 0:00 至 2022 年7月 18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4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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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 | ||||||||||||||||
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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