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镇龙径村林保龙家门口至龙浦大桥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丰山镇龙径村林保龙家门口至龙浦大桥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山镇龙径村林保龙家门口至龙浦大桥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9元;发包价为¥******.87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捌角柒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丰山镇龙径村林保龙家门口至龙浦大桥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7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55幢7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保函形式(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6.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地址:丰山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公示栏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8*****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55幢701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9*****917
监督部门:华安县丰山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标签: 道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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