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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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BZ-2022-07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83*****84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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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7-13 1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7-21 17: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7-14 1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7-22 09: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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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01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编号:GSBZ-2022-0701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云平台“5G+办公办案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移动安全接入云服务、5G专网服务、安全管控云服务、办公(办案)管理系统、移动办公服务、移动办案服务各50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项目服务地点。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项目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1.预算价:28.30万元/年,投标人所投标报价为1年服务价格,高于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近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3、竞价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1.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14日1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http://101.37.128.53:2020)”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等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封皮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送至甘肃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投标人将此笔费用计入投标成本,不单独报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 128 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3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31-******* 183*****84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临洮街街道康乐路17号-9层-(1)号
甘肃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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