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询比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青海皓鼎询比服务2022-008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2400.00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的
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信誉要求:1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投标人
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
上月最后一天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2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的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
。
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1.1-
2021.12.31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经营状
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
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4投标人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
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6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工程,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
全和环境标准
7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固定的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9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
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10工程类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其他类非外资独资或控股。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1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五庄镇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971-6396114转3373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971-613818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
项目施工监理
询比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青海皓鼎询比服务2022-008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7-13
5
目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1. 总则............................................................................................................................................................12
2. 询比招标文件............................................................................................................................................14
3. 投标文件....................................................................................................................................................15
4. 投标............................................................................................................................................................18
5. 开标............................................................................................................................................................18
6. 评标............................................................................................................................................................19
7. 合同授予....................................................................................................................................................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
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1. 评审标准 ....................................................................................................................................................31
3. 评标程序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5
一封面..............................................................................................................................................................5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7
一投标函......................................................................................................................................................57
二投标函附录............................................................................................................................................5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
三授权委托书..................................................................................................................................................61
四联合体协议书..............................................................................................................................................62
五投标保证金..................................................................................................................................................63
六监理报酬清单..............................................................................................................................................64
七资格审查资料..............................................................................................................................................65
一基本情况表................................................................................................................................................65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6
三拟选定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67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68
八监理大纲..........................................................................................................................................................69
6
第一卷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7
询比招标公告
本项目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为上级下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监理进行询比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1.2招标人: 某单位
1.3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3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资格。
3.1.2信誉要求:1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投标人上年度
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上月最后一天青海
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
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
8
3.1.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1.1-
2021.12.31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未处
于亏损状态,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
3.1.4投标人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
3.1.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3.1.6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工程,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
境标准
3.1.7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3.1.8具备固定的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3.1.9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
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3.1.10工程类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其他类非外资独资或控股。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18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询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询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
08室。
4.4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
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
,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96114转337328 联系电话:0971-6138185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五庄镇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
8室
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某单位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五庄镇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971-6396114转33732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6138185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
开工日期和建设周
期
9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
程概算 62400.00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全部为上级下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某单位10KV高压架空线路地埋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限 9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本项
11
能力信誉
招标人代理机构
应严格执行青海省
市政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青建工201
9452 号要求
目询比公告第 3.1 条规定
2.信誉要求:1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
,按照投标人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
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上月最后一天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
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
法规定,按照总监工程师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
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评为 A 级的加 2 分,B
级的不加减分,C 级的半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半年后投标扣 2
分,D 级的一年内不得投标。
4.本年度总监工程师信用得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监理工程
师上月最后一天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
准评定分值。
5.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现场监
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附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配备标准。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外省企业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
登记。
8.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或者让
利优惠的。
9.关于财务状况,不做为评标要求,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做为
参考资料:否,不需提供
是,可提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询比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答疑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询
比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投标人在询比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比招标文件的所有内
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如有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
错碰漏缺概念模糊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
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的24小时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的询比招标文件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小写:62400.00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青海省市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
建工2019452 号第三十九条规定:
投 标 报 价 不 得 高 于 投 标 限 价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
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澄清
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
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3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9-07-22 至 2022-07-22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签字和或盖章要
求
1.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询比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2.
投标文件改动的,应在改动处的右下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
投标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电子文档
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
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否决投标处理。
4.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PDFU盘壹份。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用A4纸幅图表页可例外胶装成
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
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
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装订。
注:密封不完整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
封套上写明
投标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
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14: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
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35层13508室。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
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系统,选择进
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准备
4 宣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到,现在依法进行开标
5 宣布开标纪律
6 开标
7 按规定形成开标记录
8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疑议,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
过程如有疑议,编制开标过程中其它事项记录确认开标
结果
9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聘请专家。
7 确定中标人 排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8 监督单位 某单位
投标人须知
15
1. 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外省企业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 不可竞争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隐瞒实情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1 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被暂扣或被撤销的
4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7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 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关
系的
9 未按询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单复印件的
10 投标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未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或者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
1 投标文件未对询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2 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
1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时间应符合青海省市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和相关要求。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17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询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询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询比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询比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询比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询比招标文件
2.1询比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招标文件包括:
询比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应明确专项条款主要内容
委托人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 据 本 章 第 1.10 款 第 2.2 款 和 第 2.3
款对询比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比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询比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1 项规定。
2.2.2 询比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8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招标文件澄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3 项规定。
2.3询比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询比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1 项规定。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招标文件修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2 项规定。
2.4询比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
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及监理组织机构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联合体协议书
5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或银行保函复印件。保证保险单系统已对接
6 资格审查资料
7 监理大纲: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安全监理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
的监理方法对策和措施
8 拟派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并附项目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及资格证明
文件的复印件
9 用于工程的常规检测设备工具一览表
10 监理费报价
11 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监理单位)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19
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询比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及以从基本账户转出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20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
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选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简历身份证
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证明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应依据青海省建筑
工程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
3.5.7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试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表应 填 报 满 足 本 章 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 项规定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询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询比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
21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 项规定。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2 项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条。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22
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
的中标候选人。除招标人明确要求排序外,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和公告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询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条。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
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招标文件第四
章
23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内,根据询比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24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之 日 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条。
25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 标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金
投标报价
万 元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6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 标 价 : 元 。
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姓 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27
附件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年 月 日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 方法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
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询比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除询比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
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9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资信业绩部分:40.0分
监理大纲部分:35.0分
投标报价:15.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0分(如有)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 率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近三年每完成1个类似项目电力工程业绩
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出具的
证明文件。得2分,满分10分。
项目总监能力
4分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机电工程得2分,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满分4分。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40分
项目总监业绩
4分
近三年每完成1个类似项目电力工程业绩
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出具的
证明文件。得2分,满分4分。
30
其他主要人员资
历
和业绩 16分
1专业人员配置8 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齐全,其中
主要专业人员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
理工程师具备高级职称并且有明显监理业绩,
较好的得 8-5分,一般的得 4-1 分。
2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4分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以高中级为
主,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得4-3
分,一般的得2-1 分。
3注册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机构中所占比例
4 分
20以下得 1 分20-30得 2 分30 -
40得 3 分40以上得 4 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6分
检测设备配置齐全,完全满足工程检测要
求的得 6-4 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3-1 分。
监理工作目标
5分
监理目标范围任务是否明确,监理程序和监
理工作流程设计是否详细合理,是否满足招标
项目所需,是否响应询比招标文件。监理措施是
否得力,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积极意义。
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1分。
2.2.4
(2)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35分
质量控制措施
5分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响应询比招标文件要求,对
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
施,关键部位考虑走到细致。质量控制的基本程
序包括质量的处理程序及预防措施切实可行
。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
。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1分。
31
进度控制措施
5分
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对总进
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
水平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
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
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
1分。
造价控制措施
5分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造价控制的措
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要有工
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
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措施得力,能运用
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
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
议。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1分。
合同管理措施
5分
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
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
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有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
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可行根
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满足得5-
3分一般得2.9-1分。
安全文明施工
5分
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目
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对性,能满足询比招标
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理现场
监理制度。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1分。
合理化建议
5分
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对工程建设有益,可节约
投资。满足得5-3分一般得2.9-1分。
32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5分
依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767
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管理规定
与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由投标人自
主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
和最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剩余的有效投标人报
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5个
时,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
价。
当投标人监理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5分。
当投标人监理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15分
基础上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当投标人监理费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15分
基础上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2.4
4
其他评分
因素评分
标准
服务承诺
10分
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有实质性承诺,以及有对监
理项目的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等的服
务承诺,103分。格式自定,须附在投标文
件内
33
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工 程
类 别
工程规模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
主要管理
人员
备 注
基础主体阶段 3
主体阶段 3
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
安装装修阶段 2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基础阶段 4
主体阶段 4
1
万平方米建筑面
积5 万平方米
安装装修阶段 3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基础阶段 5
主体阶段 5
市
政
工
程
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
安装装修阶段 4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
工程,每增加 10
万平方米,专业
监理工程师增加
1 人,监理员增
加 2 人。
工程合同价5000
万元
3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5000
万工程合同价1
亿元
4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市
政
工
程
工程合同价1
亿元
5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工程合同价在 1
亿元以上的工
程,每增加 5000
万元,专业监理
工程师和监理员
各增加 1 人。
34
注:此标准为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5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
理 办 法 青 建 工 2019452 号 附 件
1青海省市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
1.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4 评分标准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36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隐瞒实情骗取中标的,中
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没有对询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比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询比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
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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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款。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市政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并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
2017 版执行。
3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 托 人 全称 :
监 理 人 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大写: 。
包括: 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
40
其中: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
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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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
.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
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
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
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
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
4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
要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
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
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
按第 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
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
.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3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委托人要求
7 监理报酬清单
8 监理大纲
9 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
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
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
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
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
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
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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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
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
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是
否 存 在 错 误 , 委 托 人 均 有 权 修 改 委 托 人 要 求 , 并 在 修 改 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
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
。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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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
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
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
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
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
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
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
范 围 和 授 权 期 限 书 面 通 知 监 理 人 。 委 托 人 代 表 超 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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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
照 执 行 。 委 托 人 代 表 应 在 临 时 书 面 指 示 发 出 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
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约定处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
.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
证 书 之 日 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
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7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
48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
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
急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
施后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
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
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 理 人 应 在 接 到 开 始 监 理 通 知 之 日 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
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
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
的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9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50
因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
或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三
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 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 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 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 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 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 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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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审核批准
14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
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
收标准
1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
议等事项
19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
据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
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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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 合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开 始 监 理 条 件 的 , 委 托 人 应 提 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因 委 托 人 原 因 造 成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
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合同变更
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 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 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 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
和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
托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
报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
复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
经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
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
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
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
53
别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
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
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
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 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 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 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
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54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
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
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
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
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
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 托 人 应 在 收 到 费 用 结 算 申 请 后 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
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55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
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
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
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 明 不 可 抗 力 和 履 行 合 同 受 阻 的 情 况 , 并 于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结 束 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
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
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
人承担全部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 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 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 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 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
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
56
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1.2 委托人违约
12.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 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 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 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
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
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
为 : 。
58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
满 14 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59
本 合 同 生 效 条 件 :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
期限天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
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
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 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60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 托 人 申 明 的 保 密 事 项 和 期 限 :
。 监 理 人 申 明 的 保 密 事 项 和 期 限 :
。第 三 方 申 明 的 保 密 事 项 和 期 限 :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61
第二卷
6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3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投标保证金
七监理报酬清单
八资格审查资料
(二)基本情况表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四)拟选定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仪器设备表
九监理大纲
十其他材料
6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投标保证金如有
5 监理报酬清单
6 资格审查资料
7 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 他 补 充 说 明 。
65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6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1.2.5 姓
名:
2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日
历
天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9.1.1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 托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 托 期 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9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询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内 部 的 职 责 分 工 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页可不提供。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70
联合体协议书也可扫描上传。
71
五投标保证金
72
六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报价
73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 型 : 等 级 : 证 书 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 型 : 等 级 : 证 书 号 :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
中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4
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75
三拟选定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序
号
本项目
任职
姓名
职
称
工作
年限
从事监
理工作
年限
毕业
学校所学
专业学历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76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77
八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十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一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二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