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 [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丘市融媒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任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二次)(2)项目地点:任丘市扁鹊大道东侧,规划游泳馆北侧(3)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完成)(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合21.639亩),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812.4平方米。主要建设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广播电视塔、融媒体采编中心和指挥调度平台及综合性演播厅。指挥调度平台及综合性演播厅位于融媒 体采编中心内,融媒体采编中心为地上 5 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0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67.4 平方米;发射机房位于广播电视塔下方,地上两层,建筑面积 604.4 平方米。广播电视塔高度为 168 米。本项目建筑密度为 18.5 %,容积 率为 0.54。(5)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4 09:00至2022-07-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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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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