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绥经开经发呈〔202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本?程设计规模 3.0 万 m3/d。

2.2.1?处理构筑物:粗格栅提升泵房、事故调节池、?解酸化池、多段 A/O ?物池、?沉池、转盘滤池、中间提升泵站、前臭氧催化氧化池、磁混凝?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

2.2.2.污泥处理建构筑物:储泥池、污泥泵池、污泥深度脱?机房

2.2.3.附属?产建构筑物:换热站及仓库、加药间及臭氧发?间、液氧站、??机房及配电间、???及消防?池、???及消防?泵房。

2.2.4.附属?活建筑物:综合楼、?卫室及??。

2.3项目投资估算:*****.70万元。

2.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513日历天,项目预计2022年8月4日启动建设,2023年12月30日建设完成。

2.4.1设计部分: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 施工部分:总工期513日历天,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建设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采购、测量、验收、移交、保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保险、生产准备及开办、联合试运转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服务等;

2.5.2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6最高投标限价:*****.83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 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3项目人员: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工程专业)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3月(包含3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工程专业)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其他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2 人(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 2人(具备岗位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不少于 3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计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以工程造价划分)”人员数量,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在使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进行投标。

(1)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登记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17时00分至2022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网上进行。

7. 开、评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投标人操作视频。

10.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执法局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一号

联系方式:0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于兆文、郝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qq.com、********@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0110302

202*****141910*****404*****
,绥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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