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液晶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液晶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2-11 08:15:58 | |||||
项目名称: |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液晶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开始日期: | 2014-12-11 08:15:58 | |||
联系人: | 陈玉斌 | 截止日期: | 2014-12-16 08:15:58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康路6号 | |||
联系邮件: | tghyz@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参与竟价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原产商出具的3年售后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厂家公章。3. 本次操作系统必须安排工程师至现场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后需出具验收单,验收后派驻工程师驻本单位一周培训与讲解,竞价时需提供竞价单位承诺培训表与工程师身份证以及安装效果图,并加盖公章。4.本次报价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装修),验收合格后给予付款,我方不提供工程中其他额外费用,报价时请说明并承诺提交承诺书(承诺报价为硬件及安装服务费用,不额外收取任何服务费)。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133*****476.doc&type=attachment">********133*****476.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其他专用设备 | 套 | 1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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