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超办便携式车辆称重仪招标公告
限超办便携式车辆称重仪招标公告
长 丰 县 招 投 标 中 心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长丰县限超办便携式车辆称重仪采购项目
编号:2014CFHX0479
招标人:长丰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特 别 提 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询价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询价文件所有的内容,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封装询价响应文件。投标时,请按询价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询价响应文件因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废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人力物力成本等情况下谨慎报价。中标人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长丰县投标企业资信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限制投标行为直至记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以保证开标当日款能到达账户,否则将影响投标人参加开标。
四、请投标人密切关注长丰县招标标网站(http://www.cfztb.gov.cn)补遗答疑栏,及时获取有关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正常参加投标,避免因招投标信息获取不及时影响企业投标情况的发生。
目 录
一、报价须知…………………………………………………………4
二、采购需求…………………………………………………………7
三、评审办法…………………………………………………………9
四、询价响应文件格式………………………………………………12
五、制式合同…………………………………………………………18
尊敬的投标人:
受委托,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便携式车辆称重仪,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价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限超办便携式车辆称重仪采购项目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招标内容 | 便携式车辆称重仪采购,预算金额约4万元。(具体数量、参数见采购需求) |
5 | 招标包数 | 一包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因不良行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受到处理且在投标限制期限内的 |
8 | 诚信保证金 |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整,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 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出具,诚信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宜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诚信保证金的转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汇票原件等)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9 |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10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 1、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2、不宜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长丰县限超办便携式车辆称重仪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14年12月18日 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11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8日9: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中奥花园11栋1楼) |
12 | 评标方法 | 两阶段有效最低价法 |
1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14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给予赔偿。 |
15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该费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中心缴纳有关费用。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
16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检测、技术指导培训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
17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为质保金,按投标质保期年限等额返还。 |
18 | 质保期 | 贰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19 | 控制价 | 3.9万元 |
20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证照、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以及转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4、本项目的补遗、答疑、变更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长丰县招投标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中心网站补遗答疑等栏内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因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无报名环节,无法获得投标人通信信息,故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
21 | 其他 | 1、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采购需求
一、具体物品及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 | 一、技术要求: 1、静态精度:静态稳重(III)3 测车辆1%。 2、动态精度:OIML国际建议级。 5、静态精度:±0.5% FS;动态精度:±3% FS。 6、推荐行车速度:3-5公里/小时。 7、重量:①称重台:≤27Kg(单个);②仪 表:≤9.2Kg。 8、无线传输距离:①无障碍物:25米; ②有障碍物:15米。 9、工作温度:-20-60℃,存放温度:-30-80℃。 10、相对温度:<90%RH。 11、防水防尘等级:①无线称重秤台IP67; ②无线仪表IP65。 二、功能:1) 采用数字化无线传输和超高载频的无线传输技术。 2) 有路政、交警和八部委三种工作模式与打印模式。 3) 具有时间日期显示,车号票号输入,仪表和两称重台电池电量监测指示等。 4) 车辆速度显示(单位:公里/小时)。 5) 采用浮零技术和零点跟踪技术。 6) 数字化的菜单操作。 7) 依次计量车轴最多达10个。 8) 仪表微型打印机,可打印时间、日期、车号、票号、轴重、轴组重、总重、超重值及监测单位等数据,可作为执法凭证。 9) 采用标准RS-232或usb接口。 三、配交流充电器与车载充电器,内置高容量蓄电池,充电一次,可检测数百次。 | 套 | 1 |
备注:上述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上述规格技术参数,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
二、质量要求:
所投产品须为质量合格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符合部颁标准,无部颁标准的,符合行业标准。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供货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 贰 年 。(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质保期内,免费售后服务;超过质保期的,只收取成本费。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报障电话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
五、验收:
1、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生产厂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如需检测的,由采购人随机抽样送检,检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涉及安全、消防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三、评审办法
3.1评标方法:两阶段有效最低价法,即对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先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最终入围的再进行商务标评审,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3.2初审评审,具体指标见下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符合相关规定及本文件要求 |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等效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2 | 投标书签署的有效性 | 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询价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
3 | 诚信保证金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
4 | 询价响应文件 格式 | 须按询价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材料组成应齐全完整,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 | |
5 | 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 应明确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付款方式及质保期,且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 |
6 | 售后服务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
7 | 澄清、说明及补正 | 投标人应按询价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及补正。 | |
8 | 其他要求 | 询价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以上内容由评委按照评审指标等要求逐项进行评审,判断响应情况,实质性响应的应评为通过,否则应评为不通过;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评审不合格,询价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
3.3技术标评审:评委应根据本评分标准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初审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评审标准如下表:
序号 | 指 标 | 指标描述 |
1 | 注册资金 (3分) | 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含)以上,得3分,1000万元—500万元(含)的,得2分;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如营业执照不能反映注册资本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2 | 技术参数响应性 (28分) | 根据各家所投产品规格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判定实质性响应情况,综合对比给予打分。好的,得28-26分;较好的,得25-22分;一般的,得21-14分;实质性不响应的,得1-0分。 |
3 | 品牌 (18分) | 根据所投产品品牌的差异程度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18-16分;较好的,得15-13分;一般的,得12-10分;较差的,得9-1分。 |
4 | 质量 (16分) | 根据所投产品质量的差异程度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16-14分;较好的,得13-12分;一般的,得11-9分;较差的,得8-1分。 |
5 | 性能 (14分) | 根据所投产品质量的差异程度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好的,得14-13分;较好的,得12-11分;一般的,得10-8分;较差的,得7-1分。 |
6 | 整体情况 (21分) | 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性、品牌、质量、性能等综合对比进行评分,好的,得21-19分;较好的,得18-16分,一般的,得15-11分,较差的,得11-1分。 |
1、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对评委专家的各项评分分别进行汇总,将各项得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专家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各项得分,各项得分的合计数作为技术标最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2、合格标准:技术标最终得分≥68分,为技术标评审初步入围单位。当技术标评审初步入围单位家数≤6家时,按得分高低顺序取前3名作为技术标评审最终入围单位;当技术标评审初步入围单位家数≥7家时,按得分高低顺序取技术标评审初步入围单位家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作为技术标评审最终入围单位。如出现得分相同的,一并作为入围单位。 |
3.4商务标评审
3.4.1、询价响应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审核。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种或多种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否则按废标处理。
3.4.2、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委会只对技术标评审最终入围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4.3、商务标审查主要内容为采购清单项数、采购数量的响应性、有无算术计算错误等。凡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列项的,投标人均须报价,如投标文件清单项未报价的,视同该项报价已包含在其他采购清单项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该项清单的任何费用。投标文件报价清单项漏(缺)项或采购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4、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及其修正。询价响应文件中如存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供应商须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须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5、评委会按照通过技术标评审最终入围的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确定技术标最终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入选投标人商务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技术标最终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投标人随机抽取方式(先抽取抽签顺序后再抽取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候选人。
3.5在评审过程中,投标报价接近控制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作重点评审,应否决所有投标。
3.6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
3.6.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6.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3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为废标的;
3.6.4所有投标人报价均超过市场价格的;
3.6.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4.1 报价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号的“ ”的询价
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询价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询价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诚信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供货,保证所供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和数量,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1、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诚信保证金。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的签署、澄清、补正、谈判、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4.3报价书格式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 | |||||
…… | |||||
合计报价(大写) (小写) | |||||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付款方式: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
4.4规格响应表格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 | 偏离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备注:
上表中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参数须详细描述,投标产品及组件(如有)的品牌、规格(或型号)须明确、唯一,不能以完全响应等类似文字简单代替,否则,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处理。
4.5产品质量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4.6资格证明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等效件:
(1)营业执照;
(2)其他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后果自负。
五、制式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
二、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技术标准应与询价文件规定的一致。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顺序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四、交货地点 时间 方式
五、付款方式:
六、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如需检测的,由采购人随机抽样送检,检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涉及安全、消防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
2、售后服务内容及标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货物质量或技术标准供货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质量和技术标准的产品,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没有重新提供或重新提供的产品仍不符合符合质量和技术标准的产品的,视同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直接解除合同,并将乙方违约行为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履约保证金,纳入黑名单,网上通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履约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全履约。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仍不能完全履约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将乙方违约行为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履约保证金,纳入黑名单,网上通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能够正常使用,非甲方原因出现的产品性能下降并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无偿负责修复或更换,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保期。乙方不予及时无偿修复或更换的,视同乙方违约,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将乙方履约情况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网上通报。
九、履约保证金 。供货安装验收后,出具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后退还。
十、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二、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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