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规模约*****平方米,包括:1-9#楼、地下车库。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为准,数据变化不影响任何价格的调整。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边坡支护、挡墙、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含泛光照明)、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预埋工程、新风系统工程、车库地坪、精装修工程、施工清洁(含发包人开放日一次或多次清洁、项目竣工移交清洁)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不含以下内容:电梯、景观工程、车库划线、标识标牌、信报箱、入户门(锁)等。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的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利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且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2.5 工期要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为17个月。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一批次(3-5#楼)主体封顶以及1#楼的全部工作内容,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二批次(2#、9#楼)主体封顶,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三批次(6#-8#楼)主体封顶,2023年12月25日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自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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