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丰监狱执法取证仪等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十里丰监狱执法取证仪等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执法取证仪等警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内容为执法取证仪、手持式金属探测仪、防暴钢叉组合、长棍、盾牌、自动储物柜、防暴毯(双围栏组合)、联体铐、手铐、自卫喷雾剂、长电警棍、短电警棍、警用装备柜等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概算21.74万元,招标编号SLF-B********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它有关规定。
2、具有警用装备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为非在本省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 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4日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时30分至 17 时,到 十里丰监狱招标办领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也需持上述资料至十里丰招标办注册。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 30 日 9时 30分,地点为 十里丰监狱招标办 。
4. 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可在2014年12月26日 16:00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后及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交款方式:转账、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和保函) 开户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户
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 开户账号: ****************7
招标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交款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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