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德州市】平原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平原县自然资源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原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DYDZ-2022-0709

项目编号、标包:SDDYDZ-2022-0709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0〕87号)统一部署,为查清全省草原有害生物种类及分布情况,评估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现状及未来趋势,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开展全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普查的主要内容:(一)普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所界定的全县范围内的草原,即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二)普查对象。危害草原植被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主要有害生物(含入侵物种),包括啮齿类动物、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害草等。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承接主体须满足《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2、承接主体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对承接主体的其他要求、规定。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07-15至2022-07-19(北京时间)。

2、地点: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34-*******




标签: 草原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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