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芒市机场牵引车、气源车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丽江、芒市机场牵引车、气源车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江、芒市机场牵引车、气源车采购项目已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云机场发〔2014〕292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丽江、芒市机场牵引车、气源车采购。

2.2 项目现场:丽江机场、芒市机场。

2.3 招标规模:约420万元。

2.4 交货期要求: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达到项目现场。

2.5 招标范围:丽江机场2台牵引车,芒市机场1台气源车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测试、验收、运输、保险、培训和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具备相应要求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省级(含)以上的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3.2 所投的牵引车和气源车的必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提供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的牵引车和气源车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每种设备具有不少于5台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无不良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昆明市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9号二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昆明巫家坝机场云南空港百事特商务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奇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北京8128信箱) 邮编:100081

联系人:郑丽筠 电话:***-******** 传真:***-********

云南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9号二楼 邮编:650106

联系人:许媛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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