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国债期货交易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国债期货交易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  “国债期货交易系统开发”项目 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编号:BOC-IT-2014HW186

二、项目名称: “国债期货交易系统开发”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实施地点



1


“国债期货交易系统开发”项目


指定


注: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不得拆分。

竞争性谈判流程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采用合格制与有限数量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即:若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且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5家时,将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若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大于5家时,则将采取有限数量制,即:采购小组成员将通过综合评审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竞争性谈判阶段。

五、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谈判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被邀请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中行折算价”为准)以上的独立法人;

被邀请谈判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供应商(授权供应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被邀请谈判人近年须具有类似产品在国内银行同业的实施案例(2010年1月1日至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须出具加盖被邀请谈判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业绩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注:国内银行同业仅计算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文“银行同业”范围均指上述18家银行)

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系列须具有在国内银行同业近年来(2010年1月1日至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成功应用的案例。供应商择优推荐案例,最多提供3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 (须出具加盖被邀请谈判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本身)。

注:国内银行同业仅计算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文“银行同业”范围均指上述18家银行)

其他要求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被邀请谈判人方可参加。

被邀请谈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谈判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4年12月2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特别说明: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2月23日上午9:00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2月23日上午9:30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地点: 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七、中国银行联系方式:
地  址: 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邮  编: 100818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jianghe@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 蒋赫、谌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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