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2-02-*****

2、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采购需求:提供长春广播电视台专业设备1批,包括:IP信号传输数字微波、IP信号重要节点监测系统、摄像机、摄像提示器、中波发射机设备的安装调试,以满足节目生产、播出的需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6、交货地点:长春广播电视台;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7月25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办库〔2019〕75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联系方式:楼运高、0431-********/138*****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雪

电   话: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94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提供长春广播电视台专业设备1批,包括:IP信号传输数字微波、IP信号重要节点监测系统、摄像机、摄像提示器、中波发射机设备的安装调试,以满足节目生产、播出的需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07-1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元)

6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7-25 14: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07-25 14:30

地点

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姚雪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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