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重医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编号: | 14A162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目录: 供应商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 采购人名称: | 货物类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生产厂家); 2.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为制造商(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 12月 11 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招标文件每包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篇”相关内容) 见附件招标文件 见附件招标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松石北路42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5号(水星科技大厦北翼厂房B5-1楼) | |||||||||||||||||||||||||||||||
经办人名称: | 胡元 | |||||||||||||||||||||||||||||||
联系电话: | ***-********-**** 138*****017 |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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