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中医院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台安县中医院委托,对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CG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眼科设备 | A/B超 多功能自动电脑验光仪 全自动电脑视野仪 眼科手术显微镜 非接触式眼压计 |
2 | 腔镜系统及其他设备 | 高频扁桃体切除器 高频电刀 宫腔镜系统 全自动血凝仪 全自动血液粘度动态分析仪 双极内窥镜系统 糖尿病足筛查诊断箱 医用手术冲吸切割器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第一包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第二包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五、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4日13:00-13:59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并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4日14 :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安县中医院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振兴路25号
联 系 人:刘绍丰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
联 系人:王冰联系电话:
****-*******冯莹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
开 户 名 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账 号:
****************47
台安县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