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海悦城(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海悦城(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海悦城(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海悦城(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 CSEMC-******-2)施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1111号。

1.2建设规模:海悦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悦城(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1㎡,地下建筑面积约*****.00㎡;由6#、7#、13#、14#、15#、16#楼6栋高层住宅、车库及商业组成(具体数据以施工图为准)。

1.3招标范围: 承包人负责海悦城(一期)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边坡挡墙及支护、地基与基础、结构、砌体、楼地面、装饰装修、门窗、栏杆、防火门、防盗门【入户门】、成品烟道、防水、保温、涂料、建筑屋面等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工程所有预留预埋等)、暂估价工程(抗震支吊架采购及安装工程、商业部分雨篷、幕墙工程)。

1.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36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0 月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6 月30日;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

2.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变更;

2.3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1)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资格预审阶段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信息未发生任何变化。

(3)符合海悦城(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全部内容。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期: 2022 7 15 日至 2022 7 25 日。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

3.2凡资格预审入围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 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网址www.365trade.com.cn平台注册咨询电话:010-********);

(2)注册成功后,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3)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020*****0310401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E

(汇款时需在 “汇款用途或摘要”中标注:招标编号的数字部分,如:******-2标书费,并将汇款底单上传至平台“我的费用支付-上传汇款底单”处)。

(4)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需在平台对应位置上传电子版汇款凭证,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即可从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标书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5)办理汇款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如有)”。标书费发票由投标人从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标书费售后不退。

(6)下载文件线上支付给平台下载费(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由平台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咨询电话为01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8 4 09 时,地点为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电话:010-********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防疫要求

6.1根据北京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场所,参与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遵守现场工作人员防疫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宝”、“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时限要求等核验;

6.2因“健康宝”、“行程码”卡顿或其他信息不全导致等候或无法及时核验进入场所的,以及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出现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指定现场: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京、返京人员,在京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健康宝”扫描核验为非绿色的或信息不全的,“行程码”被标注星号的(北京市除外),核酸阴性证明时效不符合要求;

6.4自参与本项目开标次日起14天内,参加开标人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主动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5涉疫情相关规定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提前知悉严格遵守,因疫情政策调整出现的其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安康路401号61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联 系 人:贾瀚林 张鹏

联系人:李晓霞 电 话:010-********

电 话:023-******** 电子邮件:jiahanlin@csemc.com

2022年7月 14日

202*****102904*****494*****
,重庆,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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