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经东兰县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东兰电影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座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m2) | 出让 年限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报价递增倍数基数 (万元) | 招标 起始价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014-02 | 东兰县电影院旧址 | 住宅(普通商品房) | 1145 | 70 | 200 | 10 | 650 | *******IA0704 |
东兰电影大厦规划指标 (一)规划用地面积 本次招标出让宗地编号为2014-02号地块,出让面积为1145平方米。 (二)控制性指标 1、建设楼层数为28层; 2、14.21<容积率≤14.21; 3、建设密度≤54.24%; 4、投资强度≥56000万元/公顷。 |
二、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交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土地闲置、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和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证明以及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认定无行贿案件证明。
2、中标人须按东兰县行政规划许可部门出让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据此投标人须先同意并与东兰县广播电视局签订《东兰电影大厦土地招标建设协议》后方可参加报名并投标。
3、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人须按东兰县行政规划许可部门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提供开发设计方案文本,且开发设计方案文本编制部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若中标人在本项目开发前需要办理的土地使用权二次过户手续,则由此所产生的契税、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土地开发利用要求
1、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标人必须按东兰县控制性规划要求将该地块用于电影大厦开发建设项目,地上建筑层高为28层,地面一至四层无偿返还给东兰县电影公司,地面第一至第二层作为商业超市,地面第三层作为电影院使用、第四层作为电影公司办公场所,其中第三层3D电影院的设计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并得到合作单位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的认可。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政府审批的规划,保证在3年内完成东兰电影大厦的投资建设。
四、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的整数倍。本次招标出让地块仅公布出让地块的招标起始价格,不公布招标底价,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不是人民币拾万元整数倍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设有招标底价,按报价不低于招标底价且评标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综合评标满分100分,其中报价满分占40分,规划方案及实力证明满分占60分。评标规则详见招标出让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河池分部(河池市新建路76号市供销社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六、递交申请
(一)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4年12 月 1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到河池市新建路76号递交申请,并于2014年 12月 30 日 16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经审查,申请材料合格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于2014年12月30日17时前发放《投标资格确认书》,投标申请人获得《投标资格确认书》方取得投标资格,成为投标人。
(二)申请投标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①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②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交: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所在地 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土地闲置、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和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证明以及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认定无行贿案件证明;
3、投标人与东兰县广播电视局签订的《东兰电影大厦土地招标建设协议》复印件。
4、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4年12月31 日上午09时30分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公开开标。
十、相关事宜咨询:
招标人:东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覃泽航、覃海谋、罗国丁
联系电话:(0778)*******
开户单位:东兰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兰县支行
银行帐号:5261 0104 0007 99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河池分部:河池市供销社二楼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39*****273、****-*******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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