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14 至 2022-07-21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760,000.00
最高限价(元):30,970,947.81
采购需求:

一、 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第一宿舍,为沈阳市历史建筑,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总建筑面积9577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五层为机房),半地下一层,建于1952年,属Ⅱ类历史建筑。依据修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对第一宿舍进行修缮改造施工,恢复历史建筑原貌,满足宿舍功能使用需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1)对建筑物楼体进行结构加固;(2)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要求的保护要素等恢复历史原貌;(3)强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等机电安装工程;(4)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技术要求

1.修缮工程

1.1水刷石外墙

1.1.1 水泥石子面层(水平分水缝、檐口立面)比例、颜色、粒径应根据检测报告确认,施工前应作出样块经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

1.1.2 立面砂浆找平层、界面剂、墙面界面剂,挂钢丝网,砂浆找平打底。

1.1.3 基层墙面清理

1.1.3.1 对外墙水刷石空鼓部位:

1.1.3.1.1 基层保存相对完好,但有空鼓现象的部位,当面积小于0.1m²,此部分墙面用掺有聚合物砂浆灌浆加固;

1.1.3.1.2 墙面水刷石空鼓,粉化严重,且面积大于0.1 m²的,应剔除重做(剔除后检查红砖砌体,对酥碱深度大于50mm的墙体,进行择砌)。

1.1.3.2 原墙面清洗、补缺蜂窝低凹、缺棱掉角处,剔除以水泥砂浆代替水刷石的不当修补,清除窗顶部线脚杂草。

1.2清水砖墙

1.2.1 专业勾缝剂勾凹缝,清水砖墙应由专业单位检测、清洗及修复,施工前应作出样块经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

1.2.2 清洗:清洗墙面的污染、泛黄、泛碱

1.2.3 灌缝修补——重做砖缝砂浆:将外墙外侧已经风化及松动的砖缝砂浆剔除,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勾缝处理。

1.2.4 剔凿挖补:局部酥碱时,先用錾子将需修复的地方凿掉,然后按原砖的规格重新砍制,砍磨后照原样用原做法重新补砌好,里面要用砖灰填实(风化酥碱深度小于0.5cm原则上不修补),清水砖墙表面刷二遍保护剂。

1.3外墙清洗

1.3.1 外立面清洗过程中对墙面必须进行全面的保护,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损坏。

1.3.2 对于无粘性沉积物,使用碳化铵浓缩液在其上作用时间6小时左右,待沉积物呈现分裂状后用刷子刷洗表面清除溶剂残余物,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

1.3.3 外立面的清水砖墙清洗作业自上而下进行,较清洁面用碳硅尼龙刷进行人工刷洗即可。中度污染作业面清洗时,在清水中加入活性酶,用碳硅尼龙刷进行人工刷洗。少部分污染严重部位采用高压水夹石英砂清洗以显露出清水砖墙面。

1.4雨水管修缮

1.4.1 沿外墙铺设的雨水管按照原有样式、颜色定制铸铁雨水管,补齐原有缺损部位,底部设石质水簸箕;雨水立管,当层高小于等于4.0m时,每层设置一只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0m,DN≤50时,每层设置两只伸缩节,DN>50时,每层设置一只伸缩节。污、废水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0m时,应设伸缩节,伸缩节之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4.0m。

1.4.2 雨水斗选用87型或侧入型雨水斗。

2.结构加固工程

2.1混凝土结构加固

2.1.1 混凝土强度等级

2.1.1.1 混凝土强度等级:未注明处现浇混凝土构件均采用比原结构高一级混凝土。(图中已注明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优先)注:所有新增的混凝土均应采用无收缩或微膨胀混凝土。

2.1.1.2 水泥基灌浆料

灌浆料的强度等级:C20~C40;使用年限≥50年;水泥基灌浆料材料类别:Ⅳ类。灌浆料的性能要求详见《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灌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成分、配合比或工艺的情况时,均应视为未经鉴定的灌浆料。

2.2.1 当结构加固工程选用聚合物混凝土、减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合成纤维混凝土或喷射混凝土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经检验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2.2.2 结构加固用胶粘剂:

2.2.2.1 植筋胶:

植筋采用A级植筋胶,潮湿环境下采用适合于潮湿环境的植筋胶,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厂家证明文件。

结构构件需要满足抗震要求,植筋胶进场前,需提供开裂混凝土认证及抗震性能C2级别测试报告。植筋胶应满足焊接要求,焊接后承载力无下降,亦满足抗疲劳的要求。

2.2.2.2 粘钢胶:

粘钢胶灌钢胶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鉴定技术规范》(GB******-2011)的相关规定。

有胶粘剂(粘贴钢板、纤维复合材以及植筋和锚栓的用胶)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均采用A级胶,其基本性能要求、耐湿热老化能力和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具体要求详见《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所有结构胶进场前应通过安全性鉴定。

2.2.3 拆除原结构构件时的施工要求:

2.2.3.1 混凝土构件拆除以前,应先根据结构构件的传力途径对拆除构件的周边结构进行有效支护;且支护方案在设计院同意后方可施工。

2.2.3.2 施工中严禁大锤穿凿,必须轻敲轻凿,不得损伤应保留的混凝土和钢筋。如原结构钢筋不需要保留时,应尽量采用无振动切割。

2.2.4 楼板开洞及原有洞口封板构造要求:

2.2.4.1 原有楼板开洞时,应先确定板内预应力钢筋的位置,尽量避开预应力钢筋;当无法避开预应力钢筋时,应及时与设计院联系确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

2.2.5 植筋要求:

2.2.5.1采用植筋锚固时,锚固部位的原构件混凝土不得有局部缺陷。若有局部缺陷应先进行补强或者加固后再植筋。

2.2.5.2 种植用的钢筋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4.2节的要求。

2.3高强钢丝布加固

2.3.1 施工工艺:

(1)原混凝土基层处理

(2)涂抹界面剂

(3)砂浆拌制

(4)涂抹砂浆,铺设高强钢丝布

(5)养护及表面处理

2.4水泥砂浆面层加固墙体

2.4.1 铲除原墙抹灰层。

2.4.2 墙体存在裂缝时,应先对裂缝进行压力灌浆处理。

2.4.3 砂浆面层应采用喷射法施工。

2.5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2.5.1钢筋网、钢板网及焊接钢丝网在墙面的固定应平整牢固。

2.5.2 墙体及楼板钻眼时不得破坏原有钢筋,贯通墙体或楼板的钢筋插入孔洞后,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当孔洞较大时,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填实。

2.5.3 门窗洞口处在门窗樘上钻孔,抹面可到门窗樘面。

2.5.4 其它要求与砂浆面层加固相同。

2.6 混凝土板墙加固

2.6.1与钢筋网砂浆抹面层加固相同,但不得手工抹制。板墙混凝土浇筑应选用首选喷射法,若采用支模法,应沿高度进行分段,且尽量用高流。

2.6.2 施工顺序: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用水冲刷→孔内干燥后安设锚筋并铺设钢筋网→浇水润湿墙面→喷射或浇筑混凝土并养护→墙面装修。

2.6.3 施工要求:

原墙面碱蚀严重时,应先清除松散部分,并用水泥砂浆抹面,已松动的勾缝砂浆应剔除。

在墙面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先划线标出锚筋或穿墙钢筋位置,并应采用电钻在砖缝层处打孔。

铺设钢筋网时,竖向钢筋应靠墙面并采用钢筋头支起。

钢筋混凝凝土面层可支模浇筑或喷射混凝土工艺,应采取措施使墙顶与楼板交界处混凝土密实,浇筑后应加强养护。其它要求同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2.7 裂缝处理

2.7.1 首先应查勘现场,核对检测报告的裂缝描述是否准确。与检测报告不一致或检测报告范围之外的裂缝应报设计处理。

2.7.2 除特殊注明,砌体结构裂缝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2.7.2.1 填缝法:修补前,应先剔凿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沿裂缝开凿U形槽。

2.7.2.2 压浆法:压浆的材料可采用无收缩水泥基灌浆料、环氧基灌浆料等。压浆法的工艺流程为:清理裂缝→安装灌浆嘴→封闭裂缝→压气试漏→配浆→压浆→封口处理。

2.7.2.3 置换法:置换用的砌体块材可以是原砌体材料,也可以是其他块材若配筋混凝土实心砌块等。把需要置换部分及周边砌体表面抹灰剔除,然后沿着灰缝将被置换砌体凿掉。在剔凿过程中,应避免扰动不置换部分的砌体。仔细把粘在砌体上的砂浆材料与原有砌体可靠嵌固。砌体修补完成后,再做抹灰层。

2.7.3 除特殊注明,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裂缝宽度≥0.2mm时,采用环氧树脂浆液灌注处理。裂缝宽度<0.2mm时,采用表面封闭法处理。灌胶顺序和操作规范,确保灌胶密实,未注明的裂缝修补要求详见《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2013第17.1、17.2条。

3消防工程

3.1消防电系统

本项目的所有线路均按消防要求施工,除电讯竖井内的线路,其它线路均穿镀锌钢管,沿墙、地面及顶棚暗敷。敷设吊顶内及明设的线路,均需进行防火处理,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厚度不小于30mm。消防电话出线盒、消防电话插孔(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均为墙上暗装,安装高度为距地1.3米。扬声器挂墙明装或吸顶安装,挂墙上安装高度为3.0米。

3.2消防水系统

3.2.1室内消火栓系统

3.2.1.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为15L/s,由设置在消防泵房内的消火栓泵从消防水池内吸水供给。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h。

3.2.1.2消火栓箱,采用铝合金-钢制箱体,箱体执行国家标准 GB*****-2003,安装参照15S202-P15页。消火栓均为半暗装,消火栓箱后剩余墙厚不得小于120mm。

3.2.1.3消火栓栓口安装距地面1.10m,接消火栓支管管径为DN65,距地面0.60m~0.95m。

3.2.1.4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采用SQS100-A型,每个消防给水区域设二组,具体设置详见室外总体施工图,安装图集见99S203。

3.2.1.5本楼消火栓系统入口压力值约为0.60MPa,一至三层室内消火栓均采用Ⅲ型减压稳压型消火栓。消火栓减压后的压力不小于0.35MPa。

3.2.1.6管材及接口:消火栓系统采用热浸镀锌钢管,管径≤50mm采用丝扣连接,管径>50mm采用沟漕式卡箍管接头及配件。

3.2.2管道安装

3.2.2.1管道穿越建筑物楼板、墙壁、基础时应予留孔洞并加保护套管。管道安装完毕后均用水泥砂浆填塞,做到不渗漏。

3.2.2.2 钢管水平安装时支架或吊架间距不得大于下述规定:DN65,支架最大间距6.0m;DN100,支架最大间距6.5m。

3.2.2.3室内架空消防管道的阀门采用蝶阀或者明杆闸阀,埋地管道采用球墨铸铁阀门。

3.2.3消火栓系统试验压力1.40MPa。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4.建筑装修工程

4.1门窗、隔断工程

原门窗全部替换,主入口红漆木门修复后,在院史馆保留展示;室内玻璃隔断临空位置应选用夹层安全玻璃,普通玻璃隔断选用钢化玻璃,无框玻璃外露边缘应切脚并打磨光滑。

4.2楼地面工程

地下室地面全部清除干净,重新制作。一层至五层原结构混凝土楼板保留,原楼面面层(除公共走廊外)清除干净,重新制作,公共走廊内水磨石面层局部清洗、打磨,如残破较多,无修复价值,则全部剔除,按装修图重新制作水磨石面层;如保存相对完好,进行局部修补、翻新,保留现有面层。楼梯间水磨石踏步、扶手、墙裙等全部保留,清洗、打磨、修补。

4.3楼层防水:

4.3.1 卫生间等有水房间设聚氨酯防水涂膜,上述房间门口标高均比楼层标高低15/20mm,楼地面找坡坡向地漏,坡度需满足设计要求。凡管道穿过此类房间地面时,必须埋套管。地漏口周围、直接穿过地面或墙面防水层管道及预埋件的周围与找平层之间预留凹槽,并嵌密封材料;

4.3.2 管井门做混凝土门槛,同该处踢脚高。风井穿楼板时边做C20混凝土槛100mm高,宽度同井壁厚。

4.3.3 楼地面回填土应该分层夯实,地面做防潮处理。

4.4.装修工程:

4.4.1.室内装修

4.4.1.1 所有混凝土基层在抹灰前先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一道;

4.4.1.2 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楼面或地面设涂膜防水层,卫生间的内墙面设涂料防水层;

4.4.1.3 有吊顶房间的墙面抹灰高度为高出吊顶底面标高200mm;下部有吊顶的楼板施工时应植入原楼板φ8双向@1200吊杆(或按产品要求预留);

4.4.1.4 管道井、风井等随砌随抹砌筑砂浆;电缆井、管道井每层后浇楼板处按结施进行二次浇筑,耐火极限同楼板;

4.4.1.5 卫生间隔断均采用成品隔断,每个厕位成品隔断均需配置一个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4.4.1.6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选择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2017中对材料防火性能及等级的要求;

4.5.室外装修:

外墙装修:外墙恢复为水刷石立面,部分外墙修复清水红砖立面,具体位置详见建施立面图;外墙修缮方案详见《装修构造做法表》根据现场检测情况,由供应商复核,经采购人和设计人确认后,方可施工;窗台防水:防水砂浆收口,外窗台应做斜坡(坡度15%)并在外窗框周边预留胶槽,胶槽中采用中性密封胶密封。

5屋面工程

5.1建筑4层及5层,局部平屋面原混凝土楼板层保留,原屋面面层全部清除;

5.2 防水等级及材料: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二道防水设防。3+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2012相关要求。具体构造及施工要求、有关防水材料技术要求及保护措施,在材料进场前,需由生产厂家负责提供。

5.3 屋面排水:采用平屋面外排水系统,修复原有铸铁落水管。

5.4 屋面保温层施工时,应保证基层平整;女儿墙内侧钢筋混凝土加固层及压顶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水,设分格缝,并填嵌密封材料。压顶向内找坡,坡度不小于2%;屋面柔性防水层在女儿墙和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做泛水,屋面转角处、天沟、水落口周围及屋面设施下部等处做卷材附加层。

5.5 节能要求:

5.5.1 内墙保温:本工程外墙为原有外墙(半地下室、四层),内贴厚岩棉保温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5.5.2 屋面: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铺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

5.5.3 地面:地面在垫层下铺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

5.5.4 保温构造:门、窗框等位置均采用发泡聚氨酯填充,靠室内外侧与饰面交界处设置绝热嵌缝条,并用耐候密封胶封严。对伸出外墙的雨水管卡、预埋件、支架和其它设备穿墙孔洞缝隙安装到位后,必须采用中性耐候胶防水密封胶填实,以防雨水渗漏。

5.5.5使用的保温材料均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防火等级。

6 给排水、暖通与电气工程

6.1给排水施工

6.1.1 生活给水系统

6.1.1.1 生活给水系统:本工程冷水给水系统竖向共分为一个给水分区。市政压力约为0.30Mpa。超压楼层支管处设置减压阀减压,保证其套内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卫生洁具及其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型,符合CJ/T164-2014技术要求,进场前提供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淘汰产品,水嘴流量不大于0.15L/s,坐便器水箱有效容积不大于6L。

6.1.1.2 管材及接口: 市政供水入户管、给水立管均采用钢(衬)塑复合管。DN≤80管采用螺纹连接,DN>80管采用法兰连接,管道安装及验收执行《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14。

6.1.2.排水系统:

6.1.2.1管材及接口

污废水排水立管用普通PVC-U排水管;排水支管、雨水管、空调排水管采用防紫外线 PVC-U排水塑料管,室外沿墙敷设的雨落水排水管和空调凝结水排水管采用插入式连接。PVC-U排水塑料管及管件应符合现行的产品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1)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5836.2)。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雨落水管材及管件标准参见QB/T2480-2000。首层以下立管及横干管采用建筑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A型柔性连接。

6.1.3.热水系统

热水采用由园区热源供热水,热水管道敷设时利用管道折角自由臂补偿管道的伸缩;保温采用25mm厚的泡沫橡塑为绝热层,外缠玻璃丝布两道,并采用玻璃钢铝箔防水。

6.2 照明系统

6.2.1 光源:光源显色指数Ra≥80,色温应在2500K~4000K之间。灯具效率:直管型LED灯具,格栅灯须大于65%,带保护罩灯具须大于70%,开敞式LED灯具须大于75%;紧凑型LED灯具,格栅灯须大于45%,带保护罩灯具须大于50%,开敞式LED灯具须大于55%。LED灯自带高功率因数低谐波驱动电源。

6.2.2 LED灯具等节能光源和灯具单灯功率因数应为0.9以上。容量较高的灯具(如卤钨灯、超过100W白炽灯)嵌入安装时,应采用隔热、散热措施,其电源线截面应不低于4mm2且应设有金属保护管。容量较高或发热量较大灯具如卤钨灯、白炽灯、荧光高压汞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于可燃材料上或与其接触。

6.3 设备选择及安装

6.3.1 各层照明配电箱,除竖井、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剪力墙上除外);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6m。屋面及室外配电及控制设备落地或支架安装。落地安装在室外、屋面、水泵房内的配电设备需要基础抬高300mm以上,控制设备室外支架安装,距地1.5m,室外安装的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且应为户外防雨型设备外壳。

6.3.2 动力箱,控制箱除竖井、机房、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

6.4 电缆、导线的选型及敷设

6.4.1 电源引入线由园区变电所埋地敷设至本楼配电间内。

6.4.2 低压配电线路中选用WDZ-YJY-0.6/1KV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照明支线选用低烟无卤型阻燃导线(WDZ-BYJ-450/750V型)导线。消防负荷(应急照明灯)选用低烟无卤型耐火阻燃导线(WDZN-BYJ-450/750V型)导线。

6.4.3 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电线电缆燃烧性能应选用燃烧性能B级、产烟毒性为t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

6.4.4 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厨房部位电气暗埋管线应避开煤气立杠位置。

6.4.5 设计中未严格按照近路径表示的暗敷管线,施工时均应沿最近的路径敷设。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材料要符合国家关于防火与环保的要求。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业主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商务部分

1 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①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场完成施工准备,供应商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及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预付款450万元,预付款在前两次进度款支付时平均扣除;②采购人每2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供应商完成2个月施工经采购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材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确定供应商本阶段实际完成产值。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本阶段实际完成产值的80%(前两次进度款支付时分别减去225万元);③项目竣工,经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上报结算材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3)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量增加、变更或签证导致实际工程价款结算总额超过签约合同价,采购人须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2)采购人实际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35,760,000.00元)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2018

《沈阳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近现代历史性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2014.06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2020 年第 83 号

《沈阳市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古建筑保养维护操作规程》

《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59-2008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201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01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16年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0;

《建筑装修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

《工程测量标准》GB*****-202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2010;

《预拌砂浆》GB/T*****-20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20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14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规范》GB*****-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0

其它现行国家规范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中国医科大学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质量保修期: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工程,为2年。

8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中标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1 新冠疫情期间,因政府防疫要求导致的工程暂停及延期视为不可抗力,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315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话: ***-********-3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宿舍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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