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艇改装及试验保障服务
无人艇改装及试验保障服务
无人艇改装及试验保障服务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05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二)项目名称:无人艇改装及试验保障服务
(三)采购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试验需求开展无人艇维修、无人艇加改装、燃料动力保障、技术服务人员现场保障等各方面试验保障工作。
包含的内容有:
1) 无人平台维修要求
完成3吨级无人艇电机与伸缩臂、主机、发电机维修;采购温度传感器。完成7吨级无人艇主机维修;完成7吨级无人艇配电柜维修。维修需在一个月以内完成;
2) 无人平台加改装要求
采购相关型号降压器、蓄电池,调整电气线路,完成3吨级无人艇电气改造,适配新加各型设备;采购编码器、机械硬盘、工控机、雷达等设备,完成感知系统改造;设计设备收放架,并完成收放架加工与实艇加装。加改装需在一个月以内完成;
采购相应数量蓄电池、充电箱,完成7吨级无人艇电气改造;采购编码器、机械硬盘、一体化光电等设备完成感知系统改造。改造需在一个月以内完成;
3) 技术人员服务保障需求
需配备适当数量的技术服务人员在试验现场配合开展各项试验,维护无人艇状态,具体数量与人员暂定;
4) 燃料动力与备品备件保障
根据实艇试验要求,提供燃料动力与备品备件保障。包含特定机油、冷却液、防撞球、救生杆、树脂、主辅机叶轮、玻璃纤维布、吸油纸、喷泵制动油等。
5) 无人艇运输
完成7吨级无人艇运输至指定地点,其中7吨级无人艇需要超宽车辆运输。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类似业绩或能力证明。
4.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5.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已退出前期竞优活动的单位投标。
9.按本项目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取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实际承研方的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三、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至时间(2022年7月28日)前完成网上对接,并以电话形式与采购方联系报名,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参与谈判单位公章)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进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员身份证明。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5.承担类似研究项目的能力或经历说明。
6.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均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指定专人现场或邮寄递交材料,同时向项目联系人发送所递交材料的电子扫描版。逾期报名将不予接受。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系人:闫工
电话: 130*****50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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