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租赁项目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租赁项目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租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租赁项目
(二)项目内容: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楼,本项目位于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新塘村小区,总建筑面积2018.63平方米,其中:1栋为四层建筑1841.31平方米,另一栋为二层建筑中的一楼177.32平方米,配套多功能活动室和养老服务用房若干及约300平方米户外活动空间。本次招租资产将以满足养老机构基本要求的毛坯房标准交付承租方使用,需要承租方投入与养老服务相适应的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
(三)出租底价:12元/㎡/月;租赁期限:10年 。
(四)项目地点: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新塘村小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1.1基本资格条件:
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参与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1.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2特定资格条件:
1.2.1具备2年以上(含2年)养老服务经验。
三、招标范围
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招租。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资格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二条规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从2022年 7 月 15 日~2022年 7 月 21 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 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7、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响应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3、开标时间:2022年8 月8 日9时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滴水村滴水安置区2栋*******、*******、*******号
联 系 人:肖佩
电话:186*****7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联 系 人:唐柳
电话:0731-********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无 | |||||
是否在2022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2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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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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