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杏陈镇)项目-A标段(大产村、礁头村、埔头村、双东村)污水工程(800,000元)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杏陈镇)项目-A标段(大产村、礁头村、埔头村、双东村)污水工程(800,000元)
文件编号 | E350*****018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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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8-02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161,516.5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2-08-02 09: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杏陈镇)项目-A标段(大产村、礁头村、埔头村、双东村)污水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问:2022年6月7日福建省住建厅已发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根据2022年4月21日省住建厅发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所述:四(一)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因此,本项目是漳州项目且在6月15号发布的,应当套用省厅发布的省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即省龙头企业适用本地龙头企业扶持政策,但在招标文件中未体现,请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予以答疑、修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未上传供投标人下载;闽建〔2017〕6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请招标人将“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请上传软件版预算,而不是只有excel、XML版。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 3、问:请提供审核价软件电子档和控制价xml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招标控制价XML于开标前3天发布。 4、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6日发布的闽建筑函〔2022〕27号,以及根据省厅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实施细则于2022年10月1日执行,请代理单位发布控制价软件版。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通知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闽建筑函【2022】27号文规定,2022年版施工招标文件延期至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5、问:该项目未发布预算软件版文件,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5其他10、本项目存在危大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并进行了投标报价,招标人对此不再调整,修改为:本项目存在的危大工程清单如下:钢板桩支撑,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 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并进行了投标报价,招标人对此不再调整。根据住建部第37号令、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注:安全员1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书扫描件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社保扫描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 7 月 13 日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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