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储存罐二次招标公告

沥青储存罐二次招标公告

邹平县公路管理局沥青储存罐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平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邹平县公路管理局沥青储存罐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项目编号:ZC-2014-207-2
2、 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 采购人:邹平县公路管理局
4、 采购内容:
沥青金属储存罐、卸油池、沥青泵、沥青温度显示仪、配电箱、输送沥青及输送导热油管道、沥青泵预热系统、压力泄放系统、清罐系统、卸油入罐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合格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的能力,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需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罐容积1000吨沥青及以上工程项目,并提供合同原件;
7)负责此项目储罐焊接工作的焊接工人需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焊工资格证书,且不得更换;
8)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谈判文件售出不退。谈判文件工本费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纸质版文件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或报名结束后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209室)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8:3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808室(鹤伴二路268号)
2)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7、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