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查I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碳核查I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L2022-001FW

项目名称: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第一包):制定核查安排计划,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评审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随后,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核算填报,编制完成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数据汇总表,出具36家重点排放单位的终版排放报告、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核查结论等。预算总金额:******

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第二包):对委托的核查机构出具的重点排放单位的终版排放报告、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核查结论等进行复查,并按自治区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现场复查。预算总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第一包、第二包):核查结果验收期为 2022年11月30日前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第一包、第二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规定;(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磋商的需审查所有成员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磋商的需审查所有成员的“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书面声明函);(5)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联合体磋商的需审查所有成员的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1)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至 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度赤峰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委托核查服务项目(第一包、第二包)(1)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磋商的需提供所有成员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

联系方式:孙飞鹏 181*****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荆经理150*****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荆经理

电 话:  150*****798

标签: 碳排放 核查 委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