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
项目名称: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物资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均用于除盐设备树脂再生及再生废水水质调整。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最大储存量为80m3,液碱最大储存量为80m3;唐湖分公司盐酸最大储存量为50m3,液碱最大储存量为50m3;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年消耗量约420吨,液碱约120吨;唐湖分公司盐酸年消耗量约180吨,液碱约120吨。
1.2 招标范围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征集。
投标人提供的盐酸、液碱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名称 | 质量标准 | 项目 | 指标(质量分数) | 单位 | 备注 |
盐酸 | 执行GB320《工业用合成盐酸》优等品标准。供方必须保所供产品为合成盐酸,任何情况不得以副产盐酸替代 | 总酸度(以HCl计) | ≥31.0 | % | |
外观 | 无色或透明色浅黄色液体 | / | |||
铁(以Fe计) | ≤0.002 | / | |||
灼烧残渣 | ≤0.05 | / | |||
游离氯 (以Cl计) | ≤0.004 | / | |||
砷(强制指标) | ≤0.0001 | / | |||
硫酸盐(以SO42-计) | ≤0.005 | / | |||
液碱 | 执行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IL-IT中一等及以上品质标准。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为离子交换膜法氢氧化钠产品。 | 氢氧化钠(以NaOH计) | ≥30 | % | |
碳酸钠(以Na2CO3 计) | ≤0.02 | / | |||
氯化钠(以NaCl计) | ≤0.008 | / | |||
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 | ≤0.0008 | / |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盐酸、液碱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别签订盐酸、液碱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盐酸、液碱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盐酸、液碱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盐酸、液碱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5.1.1若生产企业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有盐酸、液碱内容);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3)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1.5.1.2若代理商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有盐酸、液碱内容);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3)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个火电厂盐酸、液碱供货合作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话:0971-*******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编:******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163.com">投标方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方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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