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册亨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册亨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册亨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已由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中共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纪要、册建党议[2022] 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册亨县

2.2项目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

2.5标段划分:册亨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持以下材料报名: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以上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鲜章且内容清晰完整,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4日14时30分,地点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联系方式:/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册亨县地址: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达泽联系人:杨立贤
电话:138*****043电话:0859-*******
手机号码:138*****043手机号码:0859-*******
传真:/传真:/

标签: 房屋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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