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架山牧场干草棚维修及运动场新建遮阳棚招标公告
四架山牧场干草棚维修及运动场新建遮阳棚招标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2-07-14]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架山牧场干草棚维修及运动场新建遮阳棚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实际采购主体: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叶茂台牧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架山牧场干草棚维修及运动场新建遮阳棚项目 (四)项目地点:沈阳市法库县叶茂台镇四架山村 (五)项目编号:HS-JTJC-2022-175 (六)采购需求:原有干草棚破损屋面拆除及铺设彩钢板,挤奶厅屋面防水工程,水处理间过滤罐基础地面维修,牛舍运动场内新建遮阳棚(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 1 个包 (八)成交家数:拟选择 1 家供应商 (九)计划工期:工期为4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服务要求:防水做法采用标准图集12J201:平屋面建筑构造,16JC40-10建筑防水系统构造;17CJ36-1:屋面防水系统建筑构造。屋面防水作业完成后做蓄水试验,达到无积水无渗漏。根据采购人通知安排进场,组织文明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十一)进度要求: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应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计划工期要求施工;若成交人未能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不予支付工程款,同时成交人需按成交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十二)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462,370.58(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叁佰柒拾元伍角捌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三)付款方式 :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的当期工程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价【97%】。(2)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或者如存在质量问题但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维修完毕,一次性无息付清。如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而乙方怠于处理或未能修复,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并扣除相应质保金。 (十四)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登高作业,作业人员须持证作业,相关安全制度服从场区安排。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回函内容 (一)响应内容:须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函(详见附件1); 2.响应一览表(详见附件2); 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6); 4.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6. 人员配备; 7.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资格性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人员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情况,明确姓名、执业证类别、本专业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格式自拟) (四)企业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含类似相关项目),附施工合同或结款发票,材料中的相关敏感信息,请自行进行脱敏处理。 (五)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回函要求 (一)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所使用的章必须为供应商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二)文件要求: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必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修改要求:除非确有必要,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密封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日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盖公章,封口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五)递交份数: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电子版一份(完整响应文件PDF格式)。 (六)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截止之日起60日。 五、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六、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七、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an.ziyan@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联系电话”,如:“HS-JTJC-2022-038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检测中心理化实验室改造项目(沈阳明远)********-133XXXXXXXX”。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子雁 电话:182*****436 电子邮箱:han.ziyan@yuexiu.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十、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落选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各未成交的供应商,但不作任何解释。 组织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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