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2ZB07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包含不限于VR心理单车、自助宣教系统、49寸屏幕拼接墙、冥想放松训练系统、心理绘画疏导系统、体感催眠训练系统、宣泄器材及配件各1套,其他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001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7月2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4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招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文档,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各供应商若想自行踏勘的,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自行踏勘的,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不参加现场勘察的视同对现场的一切情况均已掌握,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投标人,请至少提前1个日历天联系勘察现场联系人,并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对于不提前联系或不按要求而无法进校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行踏勘时间:2022年07月22日上午9:30-12:00;地点: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严茹 ; 联系电话:025*****190 。
7.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核心产品:冥想放松训练系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0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26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二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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