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KZB-2022-0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00.17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教有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00.1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打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2020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一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
持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即C
认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若经销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认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保证采购供应60天以上粮油数量所需
的流动资金:
6.3投标人应当自有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仓库及配套设施,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成品
粮油仓库的最低容量不得低于按照拟投标供应学校就餐学生人数人均0.50公斤/天口粮标
准,供应60天计算所需仓库容量:
6.4投标人应当拥有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拥有基本
的粮油检验化验设备和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化验人员:
6.5供应商应当建立规范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并按时向当地
粮油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粮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无虚报瞒报漏报
等情况:
6.6投标人应当提供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行政处
罚的记录证明材料:
6.7粮油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等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7.特别提示所有报名主体均应对其提供的文件材料等参与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
担一切后果。如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参与评标的资格或中标资格,没
收全部已缴纳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没收全部己
缴纳的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5日08时30分到2022年07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政部门的批复文
件,现对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南华
县教育体育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腾凯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华县2022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KZB-2022-018
3.采购预算:1300.1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南华县各类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粮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期为二年以185天一年计算,扣除寒暑假节假日
及周六周日),采购供货合同一次性签订,按学校实际需求量供货。
3.供货地点:南华县各类学校食材保管室。
4.质量要求:所供大米须符合符合(GB/T1354-2018)二级粳米质量验收标准菜籽油须符
合国标一级及以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打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2020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一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
持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即C
认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若经销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认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保证采购供应60天以上粮油数量所需
的流动资金:
6.3投标人应当自有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仓库及配套设施,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成品
粮油仓库的最低容量不得低于按照拟投标供应学校就餐学生人数人均0.50公斤/天口粮标
准,供应60天计算所需仓库容量:
6.4投标人应当拥有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拥有基本
的粮油检验化验设备和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化验人员:
6.5供应商应当建立规范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并按时向当地
粮油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粮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无虚报瞒报漏报
等情况:
6.6投标人应当提供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行政处
罚的记录证明材料:
6.7粮油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等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7.特别提示所有报名主体均应对其提供的文件材料等参与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贵,并承
担一切后果。如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参与评标的资格或中标资格,没
收全部已缴纳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没收全部已
缴纳的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投标的请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5)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南华县龙川镇两旗书院5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请出示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加
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2.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30000.00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3.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017678054012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00分前。
5.缴纳完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若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
作废标处理。
注: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从公司基本户转出,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
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采用纸制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2递交地点: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
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
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村委会海埂屯
联系人:赵以阳
联系电话:15912938620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两旗书院52号
联系人:袁海
联系电话:13638701730
2022年7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华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村委会海埂屯
联系人:赵以阳
电话:15912938620
电子邮件:13120985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两旗书院52号
联系人:袁海
电话:13638701730
电子邮件:13120985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