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标环岛路口交通优化改造灯控、配套闯红灯自动记录和信号联网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狮标环岛路口交通优化改造灯控、配套闯红灯自动记录和信号联网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狮标环岛路口交通优化改造项目灯控、配套闯红灯自动记录和信号联网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市狮标环岛路口交通优化改造项目灯控、配套闯红灯自动记录和信号联网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7(2)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石狮市狮标环岛路口交通优化改造项目灯控、配套闯红灯自动记录和信号联网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3.2福建省以外的供应商,在福建省应注册有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机构。
3.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信号机必须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必须按照最新的行业标准GA/T 496-2009,经国家道路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于2014年12月12日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2015年1月4日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1月4日15: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索取采购文件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9、采购人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95)********、180*****233
10、本次采购接受石狮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11、采购公告公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 编:362000
传 真:(0595)********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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