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盟本级第一批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关于公布盟本级第一批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第一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效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盟政务服务局会同盟直各相关部门梳理形成了盟本级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盟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4个部门的70项业务办理项可实行容缺受理,其中,行政许可48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1项。盟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9个部门的37项业务办理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行政许可32项、公共服务5项,现将《盟本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和《盟本级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予以公布,请各旗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实施。
附件:1. 盟本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
2.盟本级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一
盟本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具体办理事项) | 事项类型 | 可容缺材料 | 容缺时限 (工作日) | 补正方式 | 备注 |
1 | 盟教育体育局 (1项)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表 | 2个工作日 | 邮寄提交 窗口递交 | |
2 | 盟公安局 (8项) | 核发检验标志 | 行政许可 | 核发检验标志容缺行驶证办理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3 | 满分学习教育 | 行政许可 |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换领、补领驾驶证和注销驾驶资格可容缺驾驶证办理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4 | 车辆查验 | 行政许可 | 车辆查验环节容缺三角警告牌、反光背心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需现场人工操作办理 | |
5 | 免检车、异地免检车审车 | 行政许可 | 免检车、异地免检车审车容缺行车证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6 | 车驾管驾驶人考试 | 行政许可 | 考试预约、业务退办、取消考试,考试业务复核,流水修改,考试安排,调整考试容缺身份证原件办理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7 | 盟公安局 (8项) | 大车电子档案转移转入 | 行政许可 | 大车电子档案转移转入可容缺行车证办理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8 | 驾驶证业务 | 行政许可 | 驾驶证转入补换证,期满补换证,超龄补换证,自愿降级补换证,损坏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级补换证,延期期满换证,延期提交体检证明换证,延期审验,注销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可容缺驾驶证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9 | 行驶证业务 | 行政许可 | 换领行驶证,换领号牌,变更联系方式可容缺行驶证 | 1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10 | 盟民政局 (4项) | 慈善信托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信托财产合法性声明 2.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11 | 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 行政许可 | 1.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12 | 慈善组织认定 | 行政确认 | 1.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13 | 盟民政局 (4项) |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1.社会团体理事监事备案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表 3.基金会监事备案表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14 | 盟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7项) | 仲裁申请 | 公共服务 | 证据材料 | 10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15 | 调解申请 | 公共服务 | 证据材料 | 10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16 | 劳务派遣延续许可 | 行政许可 | 租赁合同、三年的经营情况报告 | 3个工作日 | 窗口递交 | ||
17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公共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 10个工作日 | 邮寄或网上传输 | ||
18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公共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 10个工作日 | 邮寄或网上传输 | ||
19 | 盟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7项)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公共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二寸彩色照片 | 3个工作日 | 邮寄或网上传输 | |
20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3个工作日 | 邮寄或网上传输 | ||
21 | 盟自然资源局 (1项)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行政许可 | 1.原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 2.土地复垦方案批复 | 7个工作日 | 原件窗口提交 | |
22 | 盟生态环境局 (12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行政许可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申请 2.公众参与报告 | 2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邮件(盖章原件PDF版) | |
2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申请 | 2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邮件(盖章原件PDF版) | ||
24 |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 行政许可 |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25 |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行政许可 |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26 | 盟生态环境局 (12项) |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 行政许可 |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27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 | 行政许可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28 |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 | 行政许可 | 辐射许可证注销的申请 | 1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29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30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换证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3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32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注销 | 行政许可 | 注销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3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邮件(盖章原件PDF版) | ||
34 |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35 | 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36 |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3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覆盖增项(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38 | 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企业外资退出)(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39 | 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0 |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1 | 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企业合并)(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2 | 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跨省变更)(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3 | 建筑业企业资质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4 | 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5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三级及部分二级)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6 |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 |
47 | 盟交通运输局 (8项)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1.项目建议书或相关批复文件 2.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申请审批表 3.承诺函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48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1.项目建议书或相关批复文件 2.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申请审批表 3.承诺函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49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1.项目建议书或相关批复文件 2.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申请审批表 3.承诺函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0 | 船舶营运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船舶国籍证书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1 | 经营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 2.企业股东证明材料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2 | 盟交通运输局 (8项) |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1.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3 | 包车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道路运输证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4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章程文本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55 | 盟水务局 (1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 | 5个工作日 | 邮寄原件 | |
56 |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3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卫生管理制度 | 5个工作日 | 邮箱提交 | |
57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卫生管理制度 | 5个工作日 | 邮箱提交 | ||
58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工商营业执照 | 5个工作日 | 邮箱提交 | ||
59 | 盟应急管理局 (2项)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 | 2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邮件(盖章原件PDF版) | |
60 |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 | 2个工作日 | 邮寄(盖章原件)或窗口递交 | ||
61 |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4项) | 公司设立、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62 | 股权出质设立 | 行政确认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63 | 股权出质变更 | 行政确认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64 | 股权出质注销 | 行政确认 |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 邮寄提交 邮箱提交 | ||
65 | 盟金融工作办公室 (1项) |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2.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通知书 | 2个工作日 | 网上提交 | |
66 | 阿拉善供电公司 (5项) | 高压新装、增容用电申请项目 | 公共服务 |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2.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用电工程项目的批复(批准、备案)文件 | 客户承诺时间且在现场送电前 | 现场收集或 线上发送 | |
67 | 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项目 | 公共服务 |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 客户承诺时间且在现场送电前 | 现场收集或 线上发送 | ||
68 | 居民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项目 | 公共服务 |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 客户承诺时间且在现场送电前 | 现场收集或 线上发送 | ||
69 | 临时用电申请项目 | 公共服务 |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2.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用电工程项目的批复(批准、备案)文件 | 客户承诺时间且在现场送电前 | 现场收集或 线上发送 | ||
70 | 更名(过户)业务 | 公共服务 |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 客户承诺时间且在现场送电前 | 现场收集或 线上发送 |
附件二
盟本级可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具体办理事项) | 事项类型 | 可告知承诺的 具体内容及要求 | 违反承诺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 承诺方式 | 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盟民政局 (1项) |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办公活动场所证明材料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未提交材料及提交的材料经整改或延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审批部门撤销审批决定,并将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且该申请人3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失信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监管部门会同执法部门,根据情形依法做出处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公共服务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人员身份材料; 4.个人征信报告。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的,现场进行受理。 | 未履行承诺业务的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事中:中心及银行联系承诺人 事后:中心及银行视实际情况可终止相关业务办理 | |
3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 公共服务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当年新增人员身份材料;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的,现场进行受理。 | 未履行承诺业务的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事中:中心及银行联系承诺人 事后:中心及银行视实际情况可终止相关业务办理 | |
4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公共服务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身份证; 2.两张二寸照片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的,现场进行受理。 | 未履行承诺业务的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事中:中心电话联系承诺人 事后:视情节情况撤销证书并告知承诺人 | ||
5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公共服务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身份证 2.社保卡 3.信用承诺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未履行承诺业务的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事中:中心电话联系承诺人 事后:视情节情况给予审核不通过并告知承诺人退还已发放待遇 | ||
6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资产来源、产权、资金数额有效印证材料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7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正式审批)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学历证书(法定代表人、校长、教学人员、学校董事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校长、教学人员、学校董事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 3.营业执照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的,现场进行受理。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8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注销)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注销公告(报纸、行业刊物、网站、学校公众号以及广播电视)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9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换证)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学校、法人、校长身份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0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层次、类别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理论教师、实训教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校长、理论教师、实训教师) 3.在职教职工分类名册 4.理论、实训教师名册 5.理论老师职称证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名称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法人、校长身份资格证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2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地址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 学校、法人、校长身份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在职教职工分类名册 2. 满足教学和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清单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3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举办者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办学机构理事会、董事会讨论学校变更举办者的会议纪要(或办学机构理事会、董事会决议及签名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4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合并分立)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学校或办学机构理事会、董事会讨论学校分立、合并的会议纪要(或理事会、董事会决议及签名)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5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至少3人专职工作人员)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6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7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8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补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9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1 |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 | 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范围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2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地址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申请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3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 2.首届董事会、理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市场主体未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4 |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三级资质核准)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要求:承诺因补齐材料不符或非因审批部门及工作人员过错或者过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损失等风险自负。 | 承诺所报的数据、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企业及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告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从事建筑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合法经营。 | |
25 | 盟交通运输局(4项)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要求: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推送至履行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对行政相对人事前准入核查,并对告之承诺的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全覆盖跟踪核查 | |
26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要求: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推送至履行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对行政相对人事前准入核查,并对告之承诺的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全覆盖跟踪核查。 | ||
27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核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吸毒记录及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要求: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推送至履行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对行政相对人事前准入核查,并对告之承诺的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全覆盖跟踪核查。 | ||
28 | 盟交通运输局(4项)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要求: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推送至履行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对行政相对人事前准入核查,并对告知承诺的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全覆盖跟踪核查。 | |
29 |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3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社会信用系统。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20日内对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
30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社会信用系统。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20日内对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
31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社会信用系统。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20日内对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
32 |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2项) | 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仅限下列低风险食品实施生产许现场核查过程可用告知承诺方式替代: (一)调味品中的味精、作为原料使用的大桶番茄酱; (二)薯类和膨化食品中的薯类食品; (三)蔬菜制品中的酱腌菜; (四)水果制品中的水果干制品;(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六)蛋制品。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33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补发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可用告知承诺方式替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媒体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撤销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34 | 盟林业和草原局(1项) | 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1.开发森林旅游项目的申请文件 2.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3.使用林地协议 4.立项批准文件 5.信用承诺书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社会信用系统。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60日内对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审批的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
35 | 盟医疗保障局 (1项) | 异地就医备案 | 公共服务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参保人(代办人)需注意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转诊转院人员)可通过此平台办理备案。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时间为一个月(选择时间不能超过30天),备案一次有效,再次入院需重新办理;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3.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仅可转往三级异地定点综合医院或二级以上异地定点专科医院 4.按照内蒙古政策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满3个月后可变更或取消备案。 5.办理该业务过程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承诺内容,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能够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跨省联网结算的,可先行垫付后按有关规定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7.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承诺内容不实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撤销相关经办业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8.备案完毕后,按照当前医保政策享受待遇,如有变化,根据国家医保局及参保地政策进行调整。 9.未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 | 已阅知并同意参保地规定的承诺事项,提供情况属实,愿意接受信息共享查询核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通过甄别住院信息的真假,来推定备案真实性 | 此项告知承诺内容,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全程网办。 |
36 | 盟新闻出版版权局 (2项)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具备生产型印刷机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对申请审批的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申请审批的单位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通知原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
37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变更 | 行政许可 | 可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 具备生产型印刷机 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承诺书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后对申请审批的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申请审批的单位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 签署告知承诺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通知原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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