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志奇中药材加工厂二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 债权合计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孳生利息 | 保证人 | 抵押物 |
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 | 4504.95 | 3488.16 | 753.92 | 0 | 262.88 | 高满义、张珍元 | 抵押人:陇西正大药业有限公司;抵押物: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房产(厂房),房屋建筑面积合计*****.72 ㎡。 |
陇西县志奇中药材加工厂 | 2397.06 | 1799.97 | 114.39 | 7.17 | 475.53 | 朱振萍 | 抵押人:陇西县志奇中药材加工厂;抵押物:陇西县文峰镇站北路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2㎡,土地使用权面积*****.28㎡ |
合计 | 6902.01 | 5288.13 | 868.31 | 7.17 | 738.41 |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其后利息、罚息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
2、本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财金〔2004〕41号)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即自2022年7月15日至8月4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
联系人:卜先生、谢女士
联系电话:0931-*******,09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魏先生,093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武都路225号
邮编:******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2年7月15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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