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招标公告
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招标公告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青海广播电视台竞谈(服务)2022-07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青海广播电视台
日期:二〇二二年七 月
目录
青海广播电视台拟对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 |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青海广播电视台竞谈(服务)2022-0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2.1行业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发布时间 | 2022年 7 月 14日 |
申领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人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谈判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 7 月18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 |
谈判时间 | 2021年 7 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 | 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青海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采购单位监督人:尚先生 监督电话:0971-632*****971-******* 监督邮箱:qhbtvjj@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 |
青海广播电视台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青海广播电视台 |
3 | 项目名称 |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
4 | 谈判范围 | 舞台灯光设备及技术服务 |
7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日历日内 |
8 | 技术服务地点 | 青海大剧院 |
10 | 谈判截止时间 | 见谈判文件 |
11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之日起算九十个日历日 |
14 | 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及份数 |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正本;另外单独封装一份谈判一览表。正本1份。 |
15 | 装订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封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16 | 封套标识 | 谈判响应文件应注明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时间、及“2022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具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制作封套标识。 |
17 | 谈判时间地点 | 见谈判文件 |
19 | 结算 |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采购合同须全数返回采购人盖章、签字。 1、付款单位:见合同部分 2、付款方式:见合同部分 |
1.适用范围
1.1本次谈判依据青海广播电视台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谈判方式、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本次谈判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2.2.1.1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1.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2符合本次谈判项目谈判公告中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3在采购单位报名;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其他文件的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2.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3.谈判委托
3.1如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
5.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谈判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5.1.1谈判邀请;
5.1.2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3谈判供应商须知;
5.1.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5.1.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1.6谈判要求及技术参数;
5.1.7谈判过程中发出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等;
5.2谈判供应商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三日前按谈判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期二日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谈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各谈判供应商自负。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人可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具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8.解释权归属
8.1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9.谈判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此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10.谈判报价及币种
10.1谈判报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10.2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一览表”内容与“单项服务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一览表”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3谈判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10.4谈判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0.5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在现场书面澄清。
10.6谈判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10.7谈判币种是人民币。
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1.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11.2目录;
11.3谈判响应函;
11.4首次响应报价表;
11.5单项服务报价表;
11.6服务要求偏差表;
11.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9供应商承诺函;
11.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11资格证明材料;
11.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13谈判方案说明;
1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16保证金证明;
11.17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11.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1.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1.20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产品授权书;
注: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照要求签字、盖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谈判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谈判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
谈判供应商应该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13.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要求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5.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6.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
16.1谈判供应商须依据谈判文件对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16.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16.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另外单独封装1份谈判一览表,用于谈判;
16.4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的落款处,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或签字。
16.5谈判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6.6谈判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16.7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7.1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谈判一览表,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谈判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
17.2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A、B、C)
17.3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退回谈判供应商。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18.1谈判供应商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谈判地点;
18.2采购人拒绝接收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18.3参与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退还。
18.4因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采购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变更后,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谈判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补充、撤回的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19.2谈判供应商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人到达日期为准;
19.4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19.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谈判、澄清、成交20.谈判
20.1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谈判;谈判大会由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成员、监督机构代表、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参会各方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为确保谈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青海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项目业主代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20.2.1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20.2.2对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20.2.3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20.2.4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0.2.5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2.6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2.7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0.2.8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0.2.9配合采购人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0.3谈判前,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谈判小组分别与谈判供应商一对一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将谈判供应商的名称、谈判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青洽会闭幕式晚会舞台灯光租赁项目、谈判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20.4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20.4.1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4.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4.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0.4.5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成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0.4.6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20.4.7单项服务报价表中的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与技术偏差表不一致时,以单项服务报价表为准;
20.5按20.4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谈判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
20.6谈判结束后,直到向成交的谈判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已明确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谈判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谈判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第11款(1)-(16)项、(20)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谈判响应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4)谈判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5)服务期限、谈判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
(6)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要求的;
(8)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谈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0)谈判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12)未提供电子文档的;(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13)谈判响应文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14)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谈判处理的其他情况;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谈判澄清
22.1谈判小组有权就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向上述步骤初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谈判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2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谈判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谈判参考。谈判澄清时谈判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谈判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22.3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谈判方法
23.1谈判原则: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精神,谈判方式应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原则。”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良好的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的基础上,以谈判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
23.2谈判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谈判开始前将由采购方纪检人员当众检验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精神可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根据谈判情况可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随后进行最终报价。
23.3谈判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24.谈判内容
24.1谈判小组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原则”。
24.2谈判小组在评定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24.2.1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
24.2.2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要求等;
24.2.3谈判供应商完成服务的组织机构、实施计划;
24.2.4谈判供应商售后服务的承诺;
24.2.5谈判供应商商务响应;
24.2.6谈判供应商完成服务的保障能力;
24.2.6谈判供应商的业绩、信誉。
24.3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终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
25.成交
25.1采购人在谈判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采购人两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其它事项27.当最终报价全部超过财政预算限额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谈判失败。
2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在谈判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9.1出现严重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4经谈判小组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29.5经谈判小组确定,所有谈判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第四部分 合 同青海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QHGBDST(FW)-2022-07
采购 人:
供应 商:
合同金额:
青海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
1、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2、合同附件:(1)单项服务报价表;(2)服务要求偏差表;(3)其他相关承诺;(4)成交通知书。
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核算,合同金额:大写:小写:(合同总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要求、等必须与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境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或更换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十天内无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交付和验收
1、服务地点:青海大剧院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谈判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尽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需提供服务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产品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如下:
1、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付款前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谈判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的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上缴同级国库,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产品交付超过约定时限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八、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谈判文件;2、乙方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3、谈判承诺书;4、成交通知。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备案1份,政府部门备案2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代表: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项目编号:青海广播电视台竞谈(服务)2022-07
(正本或副本)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供应商:
时 间:
目录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目录
谈判响应函
首次响应报价表
单项服务报价表
服务要求偏差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谈判方案说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保证金证明;(本项目无)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产品授权书;
青海广播电视台: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青海广播电视台竞谈(服务)2022-07号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技术设备)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共 份。
4.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本项目无保证金)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大会之日计算有效为90天。
8.所有关于本次谈判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二、首次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广播电视台竞谈2021-07
谈判供应商:单位:元
报价内容 谈判内容 | 谈判报价 | 服务期 (合同签订起日历日) | 备注 |
谈判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优惠条件:(如若没有可写无) 谈判报价有效期: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响应报价表除在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
3、谈判响应单位填写谈判报价时不得更改表格形式。
4、谈判总报价必须用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报价。谈判总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谈判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
5.谈判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最终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单位:元
报价内容 谈判内容 | 谈判报价 | 服务期 (合同签订起日历日) | 备注 |
谈判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 | |||
优惠条件:(如若没有可写无) 谈判报价有效期: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此表在谈判开始前应提前将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代表印章、签字准备好,待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填写谈判报价。(单独制作一份)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谈判供应商:共页,第 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 地 | 单 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 | ||||||||
N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此表可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报价需求进行扩展。
3、分项报价的总计应与“响应报价表”中的谈判总报价一致;若分项报价与谈判总报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汇总价为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谈判供应商:
序号 | 响应产品名称 | 谈 判 要 求 技 术 指 标 | 响 应 产 品 技 术 指 标 | 偏离说明 |
说明:请按所投谈判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谈判文件的“谈判要求”中的技术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差说明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 日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谈判、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谈判之日起90 日历日(授权期限必须满足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 日
七、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关于贵方2022年月日(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设备,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八、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设备、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九、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第2.2.1.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本年度新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要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一、谈判供应商企业简介;
二、商务响应说明(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售后服务);
三、谈判供应商完成供货的组织机构、实施计划;
四、谈判供应商完成供货保障能力;
五、谈判响应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六、谈判响应产品的宣传彩页;
七、优惠条件;
八、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九、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供应商应按不低于谈判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产品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设备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
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十六、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或/注:格式自拟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 ||||||
谈 判 产 品 厂 家 或 代 理 商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授 权 项 目 与 内 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授权事项 | 授权代理公司为本谈判项目提供所需产品进行响应与签署协议书,协议书对授权人具有约束力。 |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
授权承诺 | 对所提供的响应产品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 |||||
代理公司名称 | ||||||
有效期 | 本授权书自谈判大会之日计算有效期为 90 天 | |||||
备 注 | ||||||
谈判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日期 | ||||
(公章) | (签字或签章) | 年月日 |
附件
格式A:谈判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于2022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开启)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格式B:谈判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谈判一览表
(于2022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开启)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袋内容:谈判一览表
格式C: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青海广播电视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海广播电视台2022年青洽会闭幕仪式暨电动车颁奖盛典舞台灯光租赁项目
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
(于2022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开启)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公章)
封袋内容: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U盘)
(一)投标要求
1.谈判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谈判无效。
1.2谈判报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谈判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服务。
2.重要指标
2.1谈判文件在服务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服务内容,供应商必须对服务要求一览表中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服务质量不能低于谈判要求。
2.2谈判文件中若有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2.3服务要求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谈判时必须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青洽会闭幕仪式期间
3.2.服务地点:青海大剧院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舞台灯光租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设备类型 | 功能 | 数量 | 单位 | 天数 | |
一 | 灯光 | ||||||
1 | PERF(切割1) | 1400 | 面光 | 55 | 台 | 6 | |
2 | PERF(切割2) | 2500 | 面光 | 50 | 台 | 6 | |
3 | WASH(染色) | 2500 | 效果 | 60 | 台 | 6 | |
4 | LED摇头WASH | 1500W | 效果 | 55 | 台 | 6 | |
5 | 小光束灯(三合一) | 330 | 效果 | 60 | 台 | 6 | |
6 | 大光束灯 | 2500 | 效果 | 36 | 台 | 6 | |
7 | 光束灯 | 450W | 效果 | 32 | 台 | 6 | |
8 | 雾机 | 1200 | 效果 | 6 | 台 | 6 | |
9 | LED帕灯 | 90灯珠 | 效果 | 80 | 台 | 6 | |
10 | LED追光 | 1500W | 效果 | 2 | 台 | 6 | |
11 | 激光灯 | 15W | 效果 | 2 | 台 | 6 | |
12 | 气柱机 | 七彩 | 舞台道具 | 7 | 台 | 6 | |
13 | 灯光控台 | MA2 | 系统 | 2 | 台 | 6 | |
14 | 周边 | 若干 | 6 | ||||
二 | 设备运输 | ||||||
车辆 | 13.6m、9.6m | 来回 | 2 | 辆 | 2 | ||
三 | 现场安装(工作每天12小时) | ||||||
从安装、合成、彩排及演出中灯光技术人员全程跟随服务 | |||||||
技术人员吃住行(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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