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未保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未保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巢湖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未保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3、项目单位
巢湖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未保中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必须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社会消防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被列入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维保范围和要求
维保方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要求,每月对维保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维护检测和常规保养,对故障进行原因排查与解决处理。24小时响应招标方报修电话,并免费为招标方提供操作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为了使维保单位全面掌握维保工作量,现对维保检测和常规保养主要工作内容作如下要求:
1、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每月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
(2)每月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3)每月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4)每月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指针需指向绿色区域)。到期或压力不足的及时更换。
2、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每周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3)每周检查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4)每周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同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
(5)每周检查(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
3、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的维护保养
(1)每月检查防火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有无损坏情况,应及时修复。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要求
1、维保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维保单位在巡查、巡检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者接到招标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12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3、开展技术服务应当作出客观、完整的记录,记录表采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附录规定的统一的记录表式样,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经招标方管理人员确认;
4、免费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消防设施的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确保其能正常操作;
5、每月月末之前,将月度维护、检测记录报招标方备案。《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记录表》应由检测人员签字和维保单位盖章。检测人员和维保单位对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记录表》负责。
五、违约责任
1、若维保建筑和设施在维保期间内发生火情,因火灾报警系统未及时发出警报或消防供水系统水压不足、无水等消防系统故障而酿成火灾的,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中标单位应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调试、维修,使整个消防系统具备报警、联动、自动灭火等应有的消防功能,各项运行状态正常,若维保方不能够按照故障突击抢修要求,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抢修,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除全年维保费用的1%-3%,发生3次抢修不及时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不能够按照日常维保要求进行维保,若发生2次维保不及时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4、若因维保方失职、怠工等原因造成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经招标方或消防机关检查发现存在无法自动报警、灭火等严重问题,招标方有权终止与维保方合同关系,视作维保方违约,所有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并追究维保方相关责任。
5、若因维保方失职、怠工等原因使得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中标方因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服务期限
N年(N≤3)(2022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前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七、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维保方须提供月度维护保养记录台帐《消防设施维护、检测记录表》,经招标方审核后结算。在维护、抢修过程中更换消防设施相关设备所产生的(例如消防水带、灭火器、阀门配件、应急照料灯等)费用均由招标方承担。
八、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必须响应招标方所有维保需求)
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九、材料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24日。(节假日不接受递交)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巢湖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门卫室(官圩路为民巷内)并登记(留联系方式)。
3、详细情况可现场察看(遵守招标方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联系人:方主任(手机:138*****326)
此次询价由采购方成立询价小组,拟定于2021年5月25日开标,对各单位的资质和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2022年5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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