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及专用车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特种车辆及专用车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
特种车辆及专用车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特种车辆及专用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特种车辆及专用车辆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五包
第一包:反恐装备车(小)(1辆),反恐装备车(大)(1辆);第二包:布障车(1辆);第三包:文物运输车(1辆);第四包:汽车(1辆);第五包:洒水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19-8-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第二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车辆改装资质;
〈3〉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上户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使用单位上户;
第三包资质要求
〈1〉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
产品公告》内,达到上户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车辆改装资质;
第五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31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5年1月22日 上午08:0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1月22日 上午09:00
9、第三包讲标时间及讲标内容:讲标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讲标内容改装设计方案进行讲标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
路 莎 联系电话:****-*******
第一包、第二包技术(业务)咨询人:韩警官 联系电话:138*****696
第三包技术(业务)咨询人:张舒爽 联系电话:139*****466
乔旭亮 联系电话:139*****612
第四包技术(业务)咨询人:顾金生 联系电话:139*****360
第五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朱克祥 联系电话:130*****334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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