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井井口保护器及配件代储代销
气井井口保护器及配件代储代销
项目名称: | 气井井口保护器及配件代储代销 |
项目概况: | 受青海油田物资装备公司的委托,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按项目单位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邀请你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如参加请发送相关报名资料告知。 |
项目单位: | 物资装备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招标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须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其状态及投标产品状态必须均为正常。 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产品(井口保护器、防高压冲蚀砂水排放器、气嘴套、水平式连续排污控制器 、耐冲刷异径三通)在国内5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4、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2)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被列入投标资格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计分按照《青海油田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4)在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网站被列入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线下获取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袁有松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3*****08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附件
None标签: 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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