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比选邀请公告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比选邀请公告

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 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

1.2 采购范围: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造价咨询服务及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1.5 采购预算:暂无固定金额

1.6包号:本项目分为包1、包2

包1:造价咨询服务;以湘价服[2009]81号文有关规定计取,折扣率按照株财发[2019]16号文件规定执行计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金额(万元)

服务收费标准(元)

0-15以下

1000元(包干收取)

15-25以下

2000元(包干收取)

25以上

按湘价服[2009]81号文件、株财发[2019]16号文件规定的50%收费(折扣率收取)

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发布最新收费标准,采购人有权调整收费标准。

包2: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服务收费标准(元)

5-100(含)

货物及服务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工程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100-500以下

按原国家规定的行业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取;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500万以上

按原国家规定的行业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80%收取;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以上均包含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代理项目,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发布最新收费标准,采购人有权调整收费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1:造价咨询服务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3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办公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包2:招标代理服务
2.1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3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办公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湖南省财政厅备案;
2.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2.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07月15日起至2022年07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
3.3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07 月 26日 0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 07月 26日 09 时 30 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元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
4.4 未按本项目邀请公告第3条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上发布,供应商从上述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568号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话:177*****700
代理机构: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
联 系 人:段震 刘英
电 话 :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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