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配电室购置蓄电池组项目
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配电室购置蓄电池组项目
本采购项目经医院使用科室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及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配电室购置蓄电池组项目
2、项目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
3、预算价格:151,570.00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蓄电池更换。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低价中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截图)。
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服务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电池生产厂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7、投标人所投的蓄电池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8、提供原生产厂商三年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
9、提供生产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4环境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ECQQC******有害物质管理认证、泰尔认证、CE认证、节能认证;(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0、生产厂商提供免费400或800电话,实现7*24小时技术支持;
11、投标申请单位需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为31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未中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期满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能按时实施、完成投标项目或提供商品、服务质量不达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三、投标单位的技术要求
1、确保服务的整体性、延续性和一致性。
2、投标方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和能力,更换电池的同时,对原有的应急电源免费巡检一次,且原已故障的EPS/8KW免费维修且免费质保六个月。
3、投标人需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并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三家以上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凭证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四、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具备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单位需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未中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期满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能按时实施、完成投标项目或提供商品、服务质量不达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账户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
转账银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
帐号:3980 1010 0100 0495 86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在吉林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供应商可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吉林市人民医院5号楼,吉林市人民医院总务科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北京时间 8:00-11:0013:00-16:00 节假日休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432-********
吉林市人民医院
附件
新门诊楼EPS电源电瓶统计单
单位:总务科
序号 | 型号 | 门诊楼(块) | 单价(元) | 总计(元) | 备注 | |
1 | 100A/H | 38 | ||||
2 | 65A/H | 54 | ||||
3 | 55A/H | 20 | ||||
4 | 38A/H | 160 | ||||
总计 | 272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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