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二标段

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二标段

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100G22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由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以哈香水务交通发【202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公路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坊区哈市公安监管场所配套项目-团结路拓宽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4.750Km;全线路基土石方21.156m3,沥青混凝土路面36.600m2;涵洞5道;平面交叉(村屯内道路、等外机耕路、四级公路)14处;占用土地(旧路)*****m2。

2.3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三环路,路线向东南布设,终点在杨家店内,临哈市公安监管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0815日,交工日期20221030日,工期76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此项目两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

一标段

1、路基:挖除旧路面2160m3、挖土方8649m3、特殊路基处理1.8km

2、路面:沥青混凝土面层*****m2、路面垫层*****m2

3、路面基层:水泥稳定类底基层*****m2,透层、黏层、封层****** m2

4、平面交叉:5处

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8公里。

*******.92

二标段

1、路基:挖除旧路面1308m3、挖土方*****m3、特殊路基处理2.95km

2、路面:沥青混凝土面层***** m2、路面垫层*****m2

3、路面基层:水泥稳定类底基层*****m2,水泥混凝土基层3086m2、透层、黏层、封层***** m2

4、管涵52.5m/5道

5、平面交叉:21处

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2.95公里。

*******.67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本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

(3)财务最低要求

①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5)信誉:

1.近五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近五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近五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五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7.本次招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5.投标人填报的报名和公示信息作为评标结果公示时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和项目业绩,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15日16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香坊区公路站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哈尔滨诚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城红场创意港A栋2125室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85*****609

电子邮箱:hrbchengyi@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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